建国初期毛泽东金融思想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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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11-17 00:00作者:丁先富来源:晋城党史网

1950年春,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发展经济,上海等地采取了适当调整税收和工商业的措施,收到了积极的效果。毛泽东主席随即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并据此对全国的财经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同年3月27日—4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财政、经济等问题。在这次会议上,毛主席根据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特别是根据上海的情况,作出了调整工商业的决策。他指出,和资产阶级合作是肯定了的,不然政治上不利,经济上也吃亏。维持了私营工商业,第一维持了生产,第二维持了工人,第三工人还可以得些福利。比较而言,目前发展私营工商业,与其说对资本家有利,不如说对工人有利,对人民有利。

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精神,1950年9月8日政务院召开了第四十九次政务会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在会议上对金融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调整金融业中的公私关系

会议之前各地曾经存在着公私关系是互相排挤的错误思想,认为国家银行的发展挤了行庄,因此公私关系是“一碗饭该谁吃”的问题,强调今后业务上的分疆而治。会议中逐渐澄清了这种思想,改而强调统筹兼顾,国行适当领导和照顾行庄的必要与可能。

二、调整金融业与工商业的关系

明确确定金融业为工商业服务的立场,与工商联代表共同探讨了与工商业关系的几个业务问题,并得出如下协议:(1)明确地确定了利率应该下降,利差应该缩小;(2)联合放款为集中资金服务工商业良好方式,应即增资扩大,除固定基金外,行庄尚可临时搭放。联放应注重时期较长、数额较巨的放款,对中小型工商业亦应照顾;(3)公私金融业倡导组织投资公司,以便投资或长期贷款于工商业;(4)对工商业不通过行庄自行吸收股东及职工资金,为了照顾到要提倡开展自由借贷,目前工商业资金又很困难,及行庄存放利差较大等情况,获得暂准办理的协议。

三、调整金融业中的劳资关系

行庄在通货膨胀时期利润优厚,形成不合理的经营方式,机构臃肿,人员众多,待遇较高,开支较大。目前劳资双方对于精简节约,改变经营方式的意见,尚未完全一致。会议过程中,曾分由劳动部召集资方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召集劳方代表进行座谈。政府主管当局及工会将协助劳资双方,进行协议,使金融业的机构、人员、开支,能够适合通货稳定后的新情况。

四、研究全国性的银钱业管理办法草案

各地解放后,曾分别颁布私营银钱业管理办法,发生了制止投机,稳定金融的作用。目前通货膨胀已经停止,投机可能减少,服务工商业的可能增大,因此,全国性的银钱业管理办法已有迫切的需要。其精神应为鼓励银钱业充实资力、巩固信用,以服务工商业,积极的规定应多于消极的限制。草案将呈请核定,并于适当时期公布施行。

会议的主要收获是为私营金融业指出了发展的方向。

会议代表发起组织中国金融学会,作为团结公私金融从业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政策与业务水平的机构,并决定发刊《中国金融》作为从业人员自我教育刊物。今后国家银行应视行庄机构为国家金融事业的一部分,视行庄从业人员为国家金融事业的人才,积极予以教育培养。(摘自《中国金融》1950年第1期)

                                                                              (责任编辑:韩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