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晋城解放区的土地制度改革与整党运动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7-07-10 10:39来源:晋城党史网 一、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的贯彻执行 土地问题是农村社会最根本的问题,也是能否巩固和发展解放区的关键和核心所在。在全国内战危险日益严重的形势下,中国共产党为巩固解放区而采取的最根本的措施之一就是进行土地改革,解决广大农民最迫切的土地问题。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决定将党的土地政策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改变为以各种方式从地主手中夺取土地分配给农民,最终实现“耕者有其田”。并规定了在满足农民土地要求时应当注意的具体政策,如不可侵犯中农利益,对富农和地主、地主中的大中小、恶霸非恶霸应有所区别;要保护工商业,对开明绅士等进步人士应适当照顾,对汉奸豪绅、恶霸、逃跑地主及其家属应给以生活出路等。同时要求在解决土地问题时,注意巩固和发展农会和民兵组织,发展党的组织,提拔培养干部,改造区、乡政权。《五四指示》强调:“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工作的最基本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 1946年6月10日,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在邯郸召开土地会议,讨论了贯彻执行《五四指示》的意见,决定要放手发动群众,以反奸清算,彻底减租减息的方式,使贫苦农民从地主手中夺回土地。在解放区腹心地区,要在7、8、9三个月发动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力争实现土地制度全面改革。改革中既要坚决地解决贫雇农的土地问题,又要团结中农,同时不侵犯地主、富农的利益。7月12日,太岳区党委、行署在阳城召开学习贯彻《五四指示》工作会议,各地、县委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中共中央《五四指示》和晋冀鲁豫中央局邯郸会议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方针和任务,要求在土地改革中大胆放手发动群众,动员群众自己解放自己。会议还对许多具体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一)中农是运动中的基本群众,要团结中农,适当地分给果实。中农与其他农民之间的某些债务、雇佣问题,一般带互助性质,与封建剥削有原则性区别,应该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做到“不伤筋,不动骨”。过去某些地区伤害了中农利益的,必须以公产、庙产及今后在分配果实中给予适当的补偿;(二)发展农村资本主义,扶持农村工商业发展。一般的工厂、矿山、作坊,不在清算之列(工商业兼放高利贷及其它封建剥削者例外);(三)家庭属于地主成份的干部、战士,应劝说家庭接受群众正当的要求,自动退租退息或献出田产,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但具体执行时应予以适当的照顾;对贫苦的抗干家属,在分配果实时要优先照顾;无论地方、正规军或外地部队的家属,都应平等看待;(四)对富农封建剥削部分的清算,与对待地主的清算有所不同;对小地主、小恶霸的清算,与对待大地主、大恶霸的清算有所区别;对小汉奸与大汉奸有所区别;对开明绅士与顽固地主有所区别。会议要求专区一级各系统要集中50%到60%的干部,县区集中70%的干部,政府、武委会、公安局集中70%的干部,在区党委统一领导下,全力投入土地改革,真正做到思想统一,力量集中,用一夏一冬的时间,完成土改任务。 此后,晋城各县对中共中央的《五四指示》及上级的有关会议精神,进行了层层学习贯彻,使全区的土改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二、各县土改运动的全面展开 晋城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46年下半年全面开始。整个运动分为三个阶段:从1946年7月至11月为发动阶段; 11月以后为翻身检查和填平补齐阶段;最后是调整内部关系,巩固成果阶段。 运动一开始,晋城县就派出大批工作队,深入农村,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农民展开对封建势力的斗争。土改过程中,具体分成三步走。第一步是划分农村阶级成份,划清阶级阵线。经过清算,全县农村共有农民69005户,267155人,共有土地958248亩。占总户数9.2%、总人口12%的地、富却占有37%的土地;而占总户数的51%、总人口46%的贫雇农,只占有21%的土地。全县有39%的农户靠租种地主的土地生活。根据清算结果,晋城县委发动广大农民揭露地主、富农的封建剥削本质,通过诉苦激发大家对地、富的仇恨,强制地富安分守法,向农民低头认罪。第二步是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它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财产,征收祠堂、寺院、学校、大社的土地及其它公地。对地主掩藏的粮食和财物由公安部门和农会组织等配合予以追缴,并公开宣判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地主。对多数地主采取教育改造的办法,让其在所留的土地上劳动改造,如遵守民主政府的政策和法令,5年后可依法改变成份。第三步是进行填平补齐。各区、村按照 “满足贫雇农,填平补齐中农,有利生产”的原则,采取逐户登记,自报公议,群众大会讨论,最后将土地、房屋、耕畜、农具、粮食等合理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由民主政府颁发土地证。晋城县经过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农村阶级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通过斗争全县共清算回土地101836亩,房屋23124间,牲畜4102头,粮食48000石,农具、家具、衣物14万件,使35200户无地和少地的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吃、穿、住有了根本的保障,为彻底摆脱封建剥削创造了条件;土改中各村普遍建立了党支部,支部数由上年的50个增至115个, 共有党员2358名,较上年增加1446名。全县90%的农民加入农会,民兵发展到19418人。 1946年9月,阳城县召开县、区、村三级干部参加的群众工作会议,部署土地改革工作。会议认为,阳城作为老区,通过减租减息、反奸清算、查减等斗争,已从地主阶级手中夺回了相当数量的土地,极大的动摇了封建制度的基础,但未从根本上消灭地主阶级,为此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的《五四指示》,按照区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集中力量,发动群众,用一秋一冬的时间,完成土地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委迅速制定各自的计划,上报县委。会后,阳城县委培训500余名土改工作队员迅速进入全县175个行政村,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广大农民在党的政策的鼓舞下,在土改工作队的强有力的支持下,村村寨寨举行诉苦会、斗争会,一个个地主恶霸被斗倒。宜壁村妇会秘书吕秀峰,在斗争恶霸地主苏天命时,带领妇女控诉他欺压百姓,逼得穷人卖儿卖女,逃荒要饭的罪行。昔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苏天命,在群众运动的威慑下,不得不低头认罪,交出了霸占的田产和财物。 1946年9月底,高平县召开县、区、村干部扩大会议,在全县部署开展“斗地主,总清算,夺土地,齐翻身”的土地改革运动。会后有15万农民投入了这一伟大的运动。为了搞好这次土改,县委事前举办了600余人参加的农村干部训练班,认真学习贯彻《五四指示》,克服模糊认识,提高反封建自觉性,掌握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明确斗争谁,靠谁斗争,以及团结中农等政策。县委、县政府派出的工作组,对全县土地占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调查显示,全县共有土地475866亩,人口190346人、农户45548户,每人平均土地2.517亩。但土地大部分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其中,占有土地50亩以下的地主占地主总数的73.1%,5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占21%,100亩至150亩占3.57%,150亩至200亩占1.4%,200亩至250亩占0.21%,300亩以上共3户。米山村的地主贾栋臣占有良田上千亩。全县地主人均占有土地7.6亩;富农人均占有土地4.91亩;中农人均占有土地2.68亩;贫农人均占有土地1.4亩;赤贫人均占有土地0.7亩。全县无地、少地的农户达22583户、45166人。他们为了生活,不得不给地主扛长工、打短工或租种土地,受地主的剥削和压迫。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全县46396户农民分得土地108931.8亩,房屋12439间,粮食55652.7石,家俱衣物7万件,大牲畜857头,猪羊2933头,银洋23931元。其中赤贫户分得土地19654.8亩,贫农分得土地66344.6亩,中农分得土地21946.3亩,基本上满足了广大农民的要求。 陵川县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后,县委派出43名干部深入各区、村,召开群众大会,宣传贯彻《五四指示》和土地改革政策。一冬一春共开展斗争5946次,从地主手里夺回土地66201.9亩,房屋33926间,粮食72022担,银洋33000余元,牲畜2924头,衣被65351件。全县分得果实的农民共有22309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5%。经过土地改革,贫雇农人均土地由1亩左右增加到3、4亩,地主富农的人均土地由8亩降低到2亩。 同年9月,士敏县土地改革运动全面铺开,到11月进入高潮,在"总算帐,齐翻身"的号召下,大部分村庄进入了精确调查土地、民主评议、分配果实的阶段。全县72029口人,贫苦农民分得土地25585.4亩,牛984头,驴346头,羊6033只,粮食12645.68石,银元15159元,金1斤9两,银110.1斤,冀钞188026万元。在土改运动中,有26462人参加了农会。76个村1个镇设立党支部75个,党员人数达2143人,党员人数占到全县人口的2.9%。 沁水县的土地改革在宣传发动后,曾因支前任务繁重,群众忙于秋收秋种而一度停顿。1946年12月重新启动,到农历春节前完成土改任务。运动中沁水翻身农民共分得土地44981亩、房屋9566间、窑266孔、牛903头、驴296头、羊4650只、粮食6869石、银元15082元、银货737.5两、金1两、冀钞747314元。 1946年11月,太岳四地委在阳城召开群众工作会议,根据各县土改运动的实际进展情况,具体布置了下一步的土改工作。会议要求在春节前开展翻身大检查和土地“填平补齐”,实行查阶级、挤封建、割尾巴、补窟窿,清算漏斗的地主,挖出隐瞒的黑地,清理未分配的果实,分给没有彻底翻身的农民。 根据地委的部署,晋城各县的土改运动进入填平补齐阶段。各级党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宣传填平补齐主要是割封建尾巴,不是拿一部分农民的土地去填补另一部分农民,从而打消了广大农民,特别是中农阶层的顾虑,推动了运动开展。在填平补齐中,各县根据各自的实际,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办法,有的地方采取由土改委员会统筹打乱,重新分配的办法,有的地方由群众的评议、自报公议,还有的地方采取自愿结合相互调剂的办法。晋城县浪井村通过三榜公布、群众评议的办法“填平补齐”。第一榜为调查榜,公布人口、土地、产量;第二榜为清理榜,公布割尾巴、清理斗争果实或献田的数目;第三榜为分配榜,公布各户最后所得土地的四至和产量。如果群众没有意见,即焚烧老契,另立新契。高平县凤和村将清查出来的庙、社公地和中农献地共200余亩,全部予以重新分配。米山村在翻身复查中大割封建尾巴,共清出土地112亩,粮食18.4石,全部补给贫穷农民。各县在这阶段的土改中,注意到中农利益的保护。高平县委专门制定了防止侵犯中农利益的政策,明确规定全村中农土地人均数在全村人均数以下者,中农土地不仅不动,反而可以补给一些。县委还检查了500个村的填平补齐工作,发现侵犯中农利益的现象就立即纠正,对中农献田者一律予以退还,如:三区侵犯1717户中农利益的问题在这次检查中得以全部解决。 1947年2月,太岳四地委召开土改工作会议,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会议指出,太岳腹心地区的阳城、士敏、晋城、高平等县在春节前后已初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并注意贯彻了团结中农的政策。这次会后,晋城各县的土改运动进入调整农民内部关系,调整干群关系,巩固斗争成果的新阶段。 三、对土改中各种错误倾向的纠正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是一场史无前例的伟大群众运动,由于无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加之当时干部、群众普遍的政策理论水平不高,以及斗争环境的影响,所以在运动中出现一些偏差和失误是不可避免的。1947年前后晋城地区的土改运动就是在不断克服右倾和“左”倾错误的过程中前进的。事实证明,在党中央正确方针指导下的晋城党组织,既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又有解决问题的勇气。 当时右倾错误的主要表现,一是在没收了汉奸、恶霸、地主的财产后,一些村干部和县、区干部私心作怪,产生了趁机捞一把的想法,他们通过贱买、提奖、赠送等方式,为自己多分果实,分好果实,引起群众的不满,影响了干群关系。如高平县委、县政府通过复查发现,由于不少干部多得或购买胜利果实,或在分配果实时采取谁家与地主清算出的果实由谁家得的办法,使全县26户富农、151户富裕中农、6897户中农,一共分得22931.7亩土地,而贫农却无地可分,从而导致全县尚有赤贫、贫农、下中农近3千户没有分到土地。《新华日报》(太岳版)为此发表了一篇题为《一个惊人的数字》的短评。指出:分配果实的原则,必须是先赤贫、贫农,先填起他们的穷坑,再适当照顾中农。为此,必须以赤贫、贫农为骨干,团结中农一起斗争,才能达到土改目的。否则,在一县之内,就会使上千的赤贫、贫农实际上处于运动之外。二是个别村干部在地主分子的小恩小惠利诱和拉拢腐蚀下,包庇地主,致使一些地主利用说明不说暗,说少不说多等手段隐瞒土地,转移财产。阳城县就有两个村的恶霸地主,以“借”或“送”的手段,转移土地80余亩,房屋19间。三是一些恶霸地主甚至公开对抗运动,记变天帐,散布谣言威胁群众,企图反攻倒算。 针对这些问题,各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那些多分了果实的干部,经过说服动员,反省教育,打通思想,让他们尽快承认错误,主动退出多分的果实,并当众宣誓以后要为民立功,争取群众的谅解和拥护。阳城县三区的220名村干部就退出多占的土地661亩,房屋808间,牲畜70头,重新分给了贫雇农,使贫雇农人均土地由9分4厘上升到2亩9分2厘。在干部退出多占果实的基础上,晋城各县还适时开展了拥干爱民活动,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对拉拢腐蚀干部的不法地主,则召开群众大会斗争,发动群众对他们进行彻底清算。 当时“左”倾错误的主要表现,一是有些地方出现了斗争中农,逼中农“献田”,强分中农财产,损害中农利益的现象,使中农对党的鼓励劳动致富,生产发家政策怀疑和动摇,产生了“穷光荣,富危险”的思想,不愿也不敢大胆地发展生产。二是一些地方斗争工商户,封了工商户的门,不让他们经营,个别地方甚至连小商小贩也进行了斗争。三是普遍对地主、富农“扫地出门”,少留或不留生产生活资料,致使被斗“透底”的地主、富农生产生活发生困难。个别地方还提出了“贫雇农坐天下,说啥就是啥,说错也不怕”的极“左”口号,乱打乱杀,随意侵犯中农的利益,仅高平县就打死汉奸、地主400多人,还有4000多户中农遭到斗争。 针对“左”的错误,太岳四地委一度着手予以纠正,要求通过翻身大检查,把侵犯中农的利益一律退出来;对待地富,也要留给一份适当的土地、粮食、牲畜、农具和房屋,让他们生活有出路。但由于当时正值太岳四地委从河南济源向晋城周村搬迁,加之对“左”倾错误的危害认识不足,这次纠偏工作并未真正落到实处,致使1947年8月太岳四地委在推广晋绥区土改经验的试点工作中又发生了新问题。当时太岳区党委决定在阳城县汉上、岩山两村进行土改试点,当太岳区党委和阳城县委、区委共同组成的工作团进驻汉上村时,不加分析地否定了汉上村去冬今春在土地改革中取得的成绩,认为不但地富没有彻底被打倒,反而出现了“新恶霸”(指多占果实的干部),现在是“红石头”(指包庇地富的个别干部)挡道,贫雇农翻身难。因此,在该村组织起“雇贫团”,撇开区、村党组织,踢开村政权和村农会,重新发动群众斗地富,将他们一律“扫地出门”。斗完地富后,又将斗争矛头指向中农,对中农实行“封门管制”,强逼中农“开明”献田,甚至党员和干部也要交由雇贫团进行审查。一些有缺点错误的共产党员、干部和村里土改积极分子被当作“新恶霸”轮番批斗,当作“红石头”搬掉。村里的共产党员经雇贫团审查后,宣布“没有一个够格的党员”。该村党支部委员姬兴生,由于历史问题被捆绑毒打致死。受汉上村的影响,“左”倾错误开始在阳城扩散。润城村雇贫团半天就封了51家的门,其中43家是小商小贩和中农。该村公安员刘顺被批斗,打成重伤。该村的雇贫团一度发展到无法无天,拦路抢劫,伤人害命。二区一位干部为表现自己“革命”,竟带着民兵杀害了一位村农会主席。对于试点村极“左”的做法,阳城县委的领导虽然有看法,但一时又吃不透上级的精神,所以只是做出了除试点村外,其它村暂不成立雇贫团决定。 1947年10月2日至12月26日,为贯彻全国土地会议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精神,晋冀鲁豫中央局在河北省武安县冶陶镇召开全区土地会议(通称冶陶会议)。太岳区地县以上干部268人,在区党委书记王鹤峰率领下参加了会议。在联系太岳区实际,讨论晋冀鲁豫区土地改革的总结报告,以及《中国土地法大纲》和整顿党组织的具体方法和步骤时,包括晋城各县在内的太岳区部分干部,仍然对土改运动中“左”的错误认识不足,对右的倾向估计过重,片面强调雇贫路线,盲目宣扬贫雇农自发斗争的问题。为此,太岳区党委、阳城县委还因右倾表现在会上遭受批评,结果“左”的偏向不但没有得到遏制,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鼓励。 这一消息传到阳城后,“左”倾错误愈演愈烈。全县的农村都以汉上村为榜样,普遍成立了“雇贫团”,甚至提出“雇贫掌刀把,杀错也不怕”的错误口号。东冶村成立雇贫团时,还让团长披红戴花,骑着高头大马沿街夸“官”。许多地方的地富被“扫地出门”后,还受到严格的管制,如给地主制作有专门臂章、牌号,经常向“雇贫团”请示汇报,出门要请假等。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上产生了对地富管制得越严越好,越恨越好的偏向,不仅使地富感觉毫无出路,而且引起了中农的极度恐慌。阳城、沁水等县则发生了管制中农的错误,致使许多中农怕斗争、怕管制,影响了生产的发展。中农和多占果实的干部,大都成为重点斗争的对象。阳城一些村庄的中农被封门管制,强迫集体住宿、吃大锅饭,谁不献田就斗争谁。富裕中农晚上睡觉不许关门,以便随时接受“雇贫团”的搜家和清算。东冶村一夜之间就封了42户中农的门。梁城村雇贫团斗了地富斗中农,并强令地富到野外割草,完不成每天割草100斤的任务就吊打,有1人被打死。该村的“雇贫团”还把村里的公私大树几乎砍光。甚至连出身于地主、富农家庭的革命干部也交回村里,由雇贫团管制。在阳城县,凡是“雇贫坐天下”的村子,党支部瘫痪,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受挫,纷纷躺倒不干。中农提心吊胆,无心生产。 阳城县委对全县土改中出现的乱斗、乱打、乱杀的现象忧心忡忡,力图纠正。曾在玉皇庙召开县区两级党员干部会议,围绕汉上村试点及雇贫路线问题,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讨论和研究。会上产生了两种不同认识,由于当时县委书记、县长都正在参加冶陶会议,难以作出最后结论。冶陶会议结束后,县委书记李敏堂、县长王世清回到阳城,听取了玉皇庙会议的情况汇报后,立即召开县委会议,顶着压力作出了四条决定:(一)暂停封门,除个别影响极坏的地主外,其余要一律启封开门,过大年后再作处理;(二)撤掉集体住宿,停止吃大锅饭,让群众各归各家;(三)年关期间,停止搞运动,让群众安心过年;(四)“雇贫团”要欢迎村干部协助做好各项工作。阳城县委的四条决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继续升温的雇贫路线。 中共中央发现了一些解放区在土改中侵犯中农、工商业者利益,对地主乱打乱杀等“左”的错误后,立即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纠正。1947年12月25日,党中央召开了杨家沟会议(即“十二月会议”),毛泽东在会议上作了《目前形势和我们的政治任务》的政治报告,阐述了在土地改革、整党、革命统一战线等方面必须严格遵守的一系列政策。后来《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毛泽东选集》第4卷,1317页)“土地改革所依靠的基本力量,只能和必须是贫农。这个贫农阶层,和雇农在一起,占了中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土地改革必须团结中农,贫雇农必须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中农结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不这样做,贫雇农就会陷于孤立,土地改革就会失败。土地改革的一个任务,是满足某些中农的要求,必须容许一部分中农保有比较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我们赞成农民平分土地的要求,是为了便于发动广大的农民群众迅速地消灭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度,并非提倡绝对的平均主义的思想,它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我们必须批判这种思想。土地改革的对象,只是和必须是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剥削制度,不能侵犯民族资产阶级,也不要侵犯地主、富农所经营的工商业,特别注意不要侵犯没有剥削或只有轻微剥削的中农、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新式富农。”(《毛泽东选集》第4卷,1314页)毛泽东告诫全党干部:“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毛泽东选集》第4卷,1298页)毛泽东的这些论述和指示,使党的土改政策进一步完善和系统,为晋城解放区纠正土改中的错误倾向指明了方向。 “十二月会议”后,太岳区党委于1948年2月底和4月下旬,两次召开地委书记会议,研究彻底纠正“左”倾偏向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一)进行土地复查,改正错定的成份。阶级成份严格按照土地占有关系和剥削状况进行划定;(二)对侵犯了的中农在经济上进行补偿,并在政治上给予参加农会、农代会的权利;(三)对受侵犯的工商业者进行经济补偿,鼓励扶持其发展,以后不准侵犯 ,不准清算,不准斗争;(四)对“扫地出门”的地主进行适当的安置,同样分给他们一份土地,鼓励其走自食其力的道路,并号召为逃避斗争而出走者返乡参加生产;(五)纠正对开明绅士和地主富农出身的工作人员及知识分子的错误处理。 此后,晋城各县的土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和太岳区党委的政策规定,重点转向纠偏和复查。阳城1948年1月划为太岳行署直属县后,土改工作由区党委直接指导。3月16日,阳城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和晋冀鲁豫中央局、太岳区党委关于纠“左”的文件,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为之振奋。会议对波及全县的雇贫路线和侵犯中农利益、斗争工商业者的“左”倾错误进行了深刻的反省,研究了对受侵犯中农和工商业者实行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高平县在土改中曾误斗工商户41家,封门9家,清算35家,伤害了工商业者的积极性。城内“天兴成”商号被“扫地出门”后,引起其他工商户的恐慌,纷纷停业回家种地,全县的工商户由302家下降到100余家。开始纠“左”后,高平县委召开工商业者会议,贯彻党对工商业者的政策,并及时公布了对受侵犯的“天兴成”商号赔偿办法:一是对已没收出卖的颜料和发放给雇农生产的贷款按期如数归还;二是其它货物折价200万元照数返还。当“天兴成”商号恢复经营后,其他工商户也纷纷修理门面开业,全县工商业重新出现繁荣的局面。 四、土地制度改革的完成及其意义 从1946年7月晋城各地开始对土地制度实行改革,历经二年,尽管充满了曲折和反复,但到1948年8月,全区土改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广大贫苦农民普遍得到了自己的土地,农业生产也得到恢复和发展。据太岳四地委对晋城、高平等县14个村及阳城10个村的统计,土改后农民每人平均土地为3.462亩,每亩平均粮食产量为3.458石;而地主每人平均土地为1.988亩,每亩平均产量为2.178石;富农每人平均土地为2.974亩,每亩平均产量为2.844石。土改中,晋城、阳城、高平、士敏、沁水、陵川6个县的农民共收回地主、富农,以及公有土地430.5万亩,房屋95万间,约有50万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地主、赤贫基本被消灭,524户贫农中有449户上升为中农,占到贫农户数的85%。中农户数占到总户数的87.8%。到1949年,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为分得土地的农民全部颁发了土地证。经过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的阶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的政治觉悟大大提高,农会组织迅速发展。晋城县的农会会员达9万人,占全县人口的30%。士敏县农会会员发展到26462人,占全县人口的38%,在土改运动中,还锻炼培养了大批的积极分子和干部,高平等4县就有192人提拔为区级干部。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胜利。 晋城解放区土改任务的完成,对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有着十分重大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它彻底摧毁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满足了广大贫苦农民世世代代渴求土地的愿望;消灭了已经存在几千年的旧生产关系,形成了新的生产关系。长期遭受地主阶级残酷压迫和剥削的广大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彻底翻身得解放。其次,土地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翻身农民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农业生产,增添牲畜农具,推广优良品种,兴修水利,精耕细作,发展多种经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大发展,使粮食增产,农村经济面貌迅速改观。第三,获得土地的广大农民,为克服一家一户生产能力单薄的困难,解决参军参战支前与发展生产的矛盾,自愿结合起来,各种形式的变工队、互助组、合作社得到空前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新的上层建筑的形成。贫苦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组织起自己的农会,直接选举村政权,成为农村的主人。第四,经过土改这场阶级斗争的锻炼,也使更多的人认识到胜利果实来之不易,必须用战斗去保卫,从而激发了晋城解放区广大农民踊跃参军、参战、出民工、参加民兵活动的热情,并为解放战争提供了可靠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同时,也使更多的干部认识到革命斗争的复杂性、曲折性。另外,晋城解放区土改的完成,为全国其它新解放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农村的基本路线,把农民引向革命的新阶段,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五、结合土地改革开展的整党运动 (一)县级以上机关的整党 1947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土地会议,决定结合土地改革开展整党运动。同年9月,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在冶陶会议上也对整党工作进行了部署。1948年1月,太岳区党委在阳城召开直属机关800余名干部参加的整党大会,提出这次整党的主要内容是“三查三整”,即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决定运动采取党内外结合的方法,重点解决基层组织思想、作风和成份不纯的问题。 这一时期,晋城党组织的分布状况是:太岳区党委、太岳第四地委分别驻阳城和晋城周村(后迁至晋城城内),全境共有晋城、高平、阳城、士敏、沁水、陵川6个县委和晋城市(1948年10月成立)1个市委。其中,晋城、高平、阳城(后改为太岳区党委直属)、士敏县委(1947年7月后并入沁水)和晋城市委属太岳四地委(后改称三地委)领导,沁水属太岳二地委领导,陵川属太行三地委(驻长治)领导,一度也曾属太行四地委(驻焦作)领导过。从各县的实际情况看,晋城解放区在这时进行整党是非常必要的。各县的党组织大多数是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土地改革运动中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在土改运动中,随着大批积极分子的涌现,党的组织迅速扩大。比如,有13万人口的陵川县,在土地改革中发展新党员1000多人,党员总数达到3902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新入党的大多数党员在土改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成为骨干和中坚,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在革命的洪流中难免泥沙俱下,出现党的成份不纯和思想不纯的问题。成份不纯,就是有的地富分子和阶级异已分子混进党内,窃取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权,投机钻营,制造混乱,作威作福,欺压人民群众,歪曲党的政策,破坏土地改革。思想不纯,就是不少党员对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章程缺乏系统的学习,觉悟不高,认识模糊,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过不了民主革命这一关。在土地改革中,有的党员、干部贪污堕落,多占斗争果实,包庇地主富农,侵犯人民利益;有的党员工作方法简单,强迫命令,打人骂人,脱离群众,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和党的核心作用的发挥。 1948年1月,驻阳城的太岳区党委机关和驻晋城的太岳四地委机关整党开始。这次整党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传达中共中央及晋冀鲁豫中央局冶陶会议的有关精神;第二阶段重点检查和批判官僚主义、军阀主义等腐朽作风;第三阶段主要检查个人的思想作风,并进行组织整顿。这一阶段前期主要是批判包庇地富,阻碍土地改革的右倾思想;后期结合学习中央的有关指示和任弼时关于土改问题的讲话,由反右转向反“左”,纠正过度强调雇贫路线,排斥中农,侵犯工商业者利益的倾向。进一步从思想上明确重点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封建制度的正确路线。同时结合土改,清算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军阀主义等不良作风。 在区党委、地委机关整党的同时,各县委机关也相继开始整党。直属太岳区党委领导的阳城县委从1948年1月10日至4月3日召开有县、区干部300人参加的整党大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和冶陶会议精神,检查总结土地改革工作;按照“三查三整”的要求,针对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整顿党的组织。太岳区党委副书记顾大川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书记李敏堂、县长王世清、副书记刘舒侠轮流主持会议。从会议开始到3月15日的64天时间内,以贯彻冶陶会议精神为主,着重检查土地改革中的右倾问题和富农路线。与会党员、干部在小组会上人人检查,个个过关,几次检查未能过关的干部受到大会的批判。因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会议一度出现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现象。从3月16日起,阳城县委机关整党从反右转向批“左”,着力纠正蔓延全县的“雇贫团”问题,否定了“雇贫团”抛开党支部、农会,对地富和犯有错误的干部乱打、乱斗、致死人命的行为,并对前一阶段批斗错了的干部进行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达到了教育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的目的。随着整党运动的逐步深入,阳城县委做出决定,立即解散“雇贫团”,由“雇贫团”领导的村,必须归权于党和群众选出的村政权、村农会。强调各村不再按照人口平分土地,只进行抽补调剂。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土改政策,县委还组织县、区机关干部深入农村,进行土改纠偏,并对纠偏工作队进行了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 太岳四地委所属的晋城、高平二县委和晋城市(1948年9月从晋城县划出城关区成立晋城市)委,以及归太岳二地委领导的沁水县委(此时士敏已并入沁水),归太行四地委(驻河南焦作)领导的陵川县委,均按上级党委的部署开展了整党,方法步骤同区党委、地委、阳城县委的方法步骤大体一致。 (二)基层整党的开展与党组织的巩固加强 1948年11月,县级以上机关整党告一段落,晋城解放区基层整党全面铺开。按照上级的部署,基层整党仍以“三查三整”为内容,主要任务是:普遍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挽救多数党员,改造落后分子,处理最坏分子,教育全体党员,纯洁党的队伍,改进党的作风,使基层党支部成为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前进的坚强战斗堡垒。通过整顿基层党的组织,要达到以下目标:第一,使整党成为绝大多数党员的自觉行动,根据党员的觉悟程度,启发其自觉参加整党,改正错误;第二,对党支部和党员的优点与缺点,进行历史的、全面的分析,采取不同的方法,给以教育改造;第三,依靠积极分子,提高中间分子,改造落后分子,清除阶级异已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和奸细;第四,整党与生产结合,与群众结合,在群众的监督和帮助下,考察干部和党员;第五,贯彻思想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的方针,反对惩办主义。由于基层党组织主要在农村,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基层整党分为三期,每期约1个月时间,用一冬一春时间完成任务。其方法步骤一般分为初步整党、结合土地改革整党、结合村民主政治整党等三个阶段。参加整党的党员,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明确整党的目的和意义,端正整党的态度。 太岳四地委为了搞好农村整党,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到晋城、高平农村,与当地党支部密切配合,加强领导。整党过程中,主要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三不纯”问题,采取党内外相结合,组织整顿与思想整顿相结合,并以思想教育为主的办法。“即邀请党内外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支部会议,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毛泽东选集》第4卷,1308页)。对混进党内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投机分子、流氓分子坚决清除出党,对本质好但犯有侵犯人民利益等错误而又能够承认错误,决心改正错误的党员,主要是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其阶级觉悟,通过全面地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和背景,帮助他们吸取教训。对纠偏中处理过的问题,不反复算老帐。对群众比较激烈的意见,不急于做答复,而是一边听意见,一边深入调查分析,在调查中慢慢说服群众。力求在澄清是非的基础上,既教育干部,又教育群众,避免斗争过火,做到大家满意。 农村整党初期,一度出现了错误的倾向,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晋城解放区的封建势力基本消灭后,广大农民除了对混入党内的地主、富农和阶级异已分子痛恨外,对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自己的政治地位谋取私利,侵占土改果实特别不满,对村党支部、党员和干部有一种不信任情绪。主要表现为,有的地方抛开党组织,由群众直接整党。党员、干部面向群众作检查,群众通不过的就开大会斗争。甚至党员合格不合格,应受什么处分也要由群众说了算;有的地方将群众有意见的党员干部当“石头”搬掉,对多占土改果实的党员干部乱打乱斗;有的地方唯成份论泛滥,动不动对干部“追三亲,查五代”,连和地富的女儿结婚也不加区别地视为犯错误。结果出现了对干部处理过重,处理面过宽的情况,造成了基层党员干部情绪不稳,思想不安,无心领导工作和生产,给土改工作带来负面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晋城各县县委在太岳区党委和太岳四地委领导下,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地、县委组织工作队员和整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毛主席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等著作,学习党中央关于晋绥整党工作的指示,加深对整党目的、方针的理解。通过学习使大家在下列方面提高了认识:第一,整党就是要通过分清是非、纠正错误,解决党内存在的“三不纯”问题,从而改善党的领导。第二,整党之所以出现偏差,根本原因是对党员干部队伍的估计存在片面性,“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看缺点太多,看成绩太少。应当看到,我们农村的大多数党员干部立场是坚定的,工作是积极的。工作不积极,不发挥作用的干部,强迫命令,有军阀作风的干部毕竟是少数。混入党员干部队伍的犯罪分子、阶级异已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更是极少数。第三,进一步明确整党的方针是:对党员、干部的错误,要分清是轻还是重,是为公还是为私,是一贯还是偶然的,是应由上级负责,还是应由本人负责。对党员干部的处理既要清洗坏分子,又要奖励好党员;既要反对不加分析的一脚踢开,也反对一律庇护。处理党员干部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任何其它人无权决定。第四,整党的方法是:讲明政策,发扬民主,在群众的帮助下,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党内斗争。 在澄清糊涂认识,提高政策水平的基础上,农村整党开始进入重点解决存在问题的阶段。阳城县汉上村对过去存在的划分阶级成份扩大化,以及错斗的、乱戴帽子的及其它违反政策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纠正。如在纠正划分阶级成份扩大化方面,原来全村392户,划定为地主富农的达53户,占全村总户数的13.5%。经过纠正,划为地主富农的共有10户,占总户数的2.8%。阳城西沟村党支部共有17名党员,包括支部书记在内的11名党员和4名非党干部退出了土改中多占的果实,并向群众深刻检讨了错误,得到了群众的谅解。阳城三区一个村的支部书记冯某,在日伪统治时期当过伪村长,1942年靠政治投机恢复了组织关系并当上了村支书,把持村政,将地主、流氓、参加过反动组织的人员拉进党内并委以重任。在土改中,冯某一手遮天,包庇地富,强奸妇女,吊打群众,窃取果实,干尽坏事。受其影响,村党支部17名党员就有15人贪污果实,冯某本人还贪污现洋88元,贪污财物29件。整党过程中,这些坏人全部被清洗。 在整党中,阳城县南底村的经验受到太岳区党委的肯定和表扬。南底村整党的五条经验:一是依靠党内积极分子,发动党内大多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各种错误倾向展开积极的斗争;二是正确传达贯彻了上级党组织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教育党员入手,提高了党员觉悟,端正了整党态度,启发了党员自觉参加整党的积极性,使党员能以积极的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检讨,纠正错误;三是对支部工作作了反复深刻的检讨,对有错误的党员进行了及时的启发和耐心的教育。防止压制情绪、乱扣帽子,但也不姑息迁就;四是进行了评功评过(党员鉴定),展开了思想交锋,教育了党员,挽救了多数;五是发挥了党内民主,选举调整了支部班子,使支部与群众有了广泛的联系,推举广大党员所公认的优秀党员成为支部的领导成员。 经过整党,晋城解放区的党组织,不论在组织上还是思想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阳城县参加整党172个支部、3600多名党员,被清洗的有184人,受到党纪处分的446人,461名支委中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和被选掉的共192人,有336名优秀党员被选进新的领导班子,还发展新党员797人。晋城县34个村的236名支委中,连任与新选的各占50%,在整党中发展新党员740名,新建支部7个,提拔干部32名,到1948年底,全县共有党员5262名,党支部219个。沁水县第一批参加整党的党员1075人,新发展党员245人,新党员占原有党员的22.79%。高平县有5个区委、168个支部、2641名党员参加整党,有62人被清洗,其中阶级异已分子5人,投机分子8人,蜕化变质分子11人,变节分子5人,奸细1人,极端落后分子21人。有426人受党纪处分,其中被开除党籍的62人,留党察看的69人,同时表扬奖励了一批受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好党员、好干部,新发展党员1984人,新党员占到原有党员人数的75%。1948年10月,新成立的晋城市共有130名党员也积极参加了整党,在整党中根据自己的实际,重点解决了对待工商业的“左”倾偏向和土改中遗留的问题。 这次整党通过着重解决党组织不纯的问题和党员的思想、作风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壮大了晋城地区的党组织,尤其使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的无产阶级觉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和地主富农划清界限,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多占的土改果实退了出来,为群众当“长工”的思想树了起来,党群关系更加密切;请示报告等制度的建立,使党的组织纪律进一步加强。由于党的各项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政地位日益巩固,1948年根据太岳区党委的指示,晋城地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身份全部对外公开。晋城地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出现了社会秩序安定,生产支前工作蒸蒸日上的新局面。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韩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