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全面进行拨乱反正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7-07-10 22:43来源:晋城党史网 一、各地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果断地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左”的方针,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提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会议重新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这是党的历史上又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1979年1月9日至23日,山西省委召开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就传达、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部署。2月3日至12日,晋东南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委四届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及时部署了全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会议结合当地特点,提出了今后工作重点转移的大致构想,即通过调查研究,搞好经济区域规划,逐步做到农区以农为主,林区以林为主,牧区以牧为主,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各有侧重地发展生产,走农工副结合综合发展的道路。 按照晋东南地委的部署,1979年2月至3月,晋城、高平、阳城、沁水、陵川县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相继掀起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各县会议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第一,深刻领会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意义,并就各地重点转移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工作重点和发展计划安排。第二,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研究了如何解决影响转移的若干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文化大革命”中的遗留问题,指出“文化大革命”中各县的造反夺权是省、地“1•12”、“1•25”夺权的继续,给本地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巨大灾难,应予彻底否定。第三,揭批“四人帮”运动虽然取得重大成绩,但由于受“左”的干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以派整派扩大清查范围的问题,提出了“清查善终”的任务。第四,认真讨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问题,正确指出农业学大寨运动受极“左”思想影响,挫伤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今后应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按经济规律办事,坚持以粮为纲,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大搞一切能增加集体和个人财富的生产活动,使广大群众经过三、四年的休养生息,在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方面有一个较大提高。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晋高阳陵沁各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欢欣鼓舞,以各种方式表达对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的支持和拥护。为了把群众高涨的热情引导到经济建设上来,晋东南地委决定,在全区农村立即组建和完善时政宣传网、会计辅导网、农业技术推广网,以此推动全区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和贯彻。高平县先后任命139名局长以上干部担任宣传指导员,设立23个宣传站,办起365所农民夜校、342个文化室,成立210个业余宣传队,形成县、乡、村、户四级时政宣传网,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79年11月28日至30日,晋东南地委在高平召开农村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总结交流了高平在农村宣传工作中的经验。省委专门派调查组总结了高平经验,在全省推广。《山西日报》以“宣传工作一定要为四化服务”为题,报导了高平建立农村宣传网,以经济宣传为中心的经验。中央召开的全国宣传工作座谈会也邀请高平代表介绍这方面的经验。 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大力贯彻落实,表明各县开始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左”的指导思想,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各项工作逐步摆脱了粉碎“四人帮”以来徘徊不前的困境,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时期。 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与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总结 (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 省委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在传达、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同时,对省委1978年7月以来没有及时领导和组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认识高度不够的问题作了检查。根据中央的要求,省委决定在全省进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1979年2月中旬,晋东南地委召开有各县宣传部长、理论教员、地委各部委、室和地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研究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和把这一讨论推广到基层的问题。2月下旬至3月初,晋高阳陵沁各县分别召开有各公社书记、宣传委员、大队支部书记参加的动员会,就本地区结合发展经济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进行了广泛动员。会议指出,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要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要使我们的思想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继续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如果思想路线不端正,就不能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就不能从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就不能顺利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县、社、队各级干部处在最基层,要首先带头补好课,同时引导群众继续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彻底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路线上来。各县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前一阶段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进展情况,认为去年以来,随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开展,纠正了过去在领导农业生产中的一些错误做法,落实了党在农村的自留地、集市贸易、社员家庭副业、按劳分配、生产队自主权等各项政策,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粮食获得丰收,农村经济形势开始好转。但讨论的广度和深度、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远远不够。当年年底,在各县农村党员冬训会上,各县委又对本县农村党员普遍进行了旨在补课的轮训,受训党员达36000余人。 1980年11月17日至20日,晋东南地委召开有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指出要使本地区的经济建设搞上去,必须继续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深批极左,端正思想路线。晋高阳陵沁各县在随后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分别组织重点公社、重点单位进行总结汇报。从各地、各单位汇报的情况看,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正在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起来,不少地方初步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在落实农业责任制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五种思想偏差,一是满足现状,不想改革和突破;二是借口因地制宜,想推翻作业组,重搞小段作业定额计酬;三是恐“资”怕“右”,裹足不前,不敢联产到劳;四是前瞻后顾,担心政策再变;五是思想动摇,想走老路。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于11月中下旬召开数千人参加的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以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引导干部群众学习中央文件,深入批判极“左”路线的危害,以解决思想问题为主,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澄清了思想、统一了认识,坚定了干部群众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信心,推进了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为深化以后农村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各地在补课中仍部分存在走过场问题,特别是在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方面需要进一步努力。各县提出,为了把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普遍深入地开展起来,急需解决好几个问题。第一,继续提高对开展这场讨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真正解决思想僵化半僵化问题,首先把思想路线搞端正。第二,补课要补到实处,讨论要解决问题。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阻碍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重点转移的主要问题,把补课同调查研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第三,坚持实践标准,切实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无论落实经济政策还是落实人的政策,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凡是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就坚持,是错误的就改正。第四,要普遍深入地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不仅领导机关要讨论,基层也要讨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利用多种形式补课,把这一学习讨论普及到群众中去。 随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的逐步深入,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解放,为彻底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加深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推动全面拔乱反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总结“农业学大寨”运动 各县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进行拔乱反正的同时,开始认真纠正过去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发生的“左”的错误。1980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肯定并向全国批转了山西省委作出的《关于全省农业学大寨经验教训的初步总结》。1981年1月,晋高阳陵沁县委分别进行了传达贯彻,并联系本县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实际,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和群众,参照省委的检查报告,分头对农业学大寨运动进行了讨论检查,回顾总结,形成了共识。第一,“文化大革命”前,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家园的事迹是突出的,大寨确实是山区生产建设的先进单位,是农业战线上的先进典型,那时全县人民群众响应毛主席“农业学大寨”号召是积极的、自愿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在那一阶段总的说是健康的。“文化大革命”中,大寨由一个农业战线上的先进典型逐步演变成了一个推行极“左”路线的典型。农业学大寨运动也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成为坚持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政治运动。粉碎“四人帮”后,由于“两个凡是”的错误,各县一度对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推行“左”的路线、方针、政策所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纠正不力,走了弯路。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对“学大寨”中发生的“左”的错误有了认识,开始冲破学大寨的禁区,解除了背负多年的精神枷锁,认真总结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第二,各县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左”的错误主要表现为:在政治上,多年来把农业学大寨强行纳入政治斗争的轨道,同各种政治运动混在一起,乱批乱斗,伤害了许多基层干部和群众;在干部问题上,采取了错误的组织措施,错整了许多人;在体制上,把大寨经验绝对化,各行各业照搬照用,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搞“穷过渡”;在生产生活中,乱卡乱罚,乱堵乱割,搞平均主义,破坏了党的各项农村经济政策,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挫伤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农村经济路子越走越窄。第三,各县在总结农业学大寨运动给本地造成严重伤害的同时,还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各地广大干部群众在学大寨运动中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农业生产在某些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指出这些年来,各级党委在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人民群众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各地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观,粮食连年获得丰收,社员分配收入有较大提高,向国家提供的商品粮有较大增加,有许多社队顶着压力,因地制宜,不生搬硬套大寨做法,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了生产,一定程度改善了人民的生活。但这些成绩不能完全归功于农业学大寨,如果没有“左”的路线干扰,不强行推行大寨那一套“左”的东西,各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可能还要快。第四,各县在对农业学大寨运动总结时概括出了一些重要的经验教训,如必须端正政治路线,尊重客观实际,正确对待农民,正确对待先进典型。为彻底纠正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发生的错误,各县决定迅速为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受到伤害的单位和个人平反。 1981年3月,各县相继作出《关于为在学大寨运动中受伤害的单位和个人平反的决定》,先后召开有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厂矿、学校负责人、各公社书记、主任、部分大队代表参加的平反大会,大张旗鼓地为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和伤害的单位和个人平反。会后各公社、各单位也先后召开会议,为本地区、本单位在学大寨运动中受到伤害的人彻底平反。 对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回顾总结,为进一步清除“左”的错误在当地的影响,坚定地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农村政策,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扫清了道路。 三、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拔乱反正的深入,晋城各地广大党员和干部,从盛行一时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中解放出来,党内外思想空前活跃,出现了注意研究新情况、努力解决新问题、以实践衡量是非标准的可喜景象。这是当时政治生活的主流。与此同时,也有极少数人借活跃思想之机,对四项基本原则发生怀疑和动摇,企图利用党过去的错误,全盘否定和丑化党的领导;有的通过暴露社会阴暗面,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有的脱离生活,创作迎合低级趣味的作品,污染群众的心灵。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抬头。这种错误思潮从另一方面干扰了工作重点的转移,破坏了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 为了进一步排除“左”右两个方面的干扰,1980年6月上旬,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相继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吸收县直属单位党员负责干部、公社党委书记参加,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文件和省委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一致表示拥护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会后,各县县委紧紧抓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个主题,联系实际,集中解决了县、社两级领导班子中的派性问题,对有打、砸、抢问题和抵制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人进行了调整。各县县委分别讨论制定了改进领导作风、克服特殊化的具体措施,对乘车、住房、陪客、接待群众、文艺生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月11日至15日,晋东南地委在高平县召开全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中心议题是研究如何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地委副书记魏庶民就党的建设如何紧紧围绕四化建设这个中心讲了话。会议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总的讲全区的工作是沿着三中全会路线的方向发展的,但地委对三中全会纠正“左”倾错误的根本指导思想理解不够深,对三中全会路线的正确性认识不足,因而在贯彻中不够主动,步子迈得不够大。为此地委决定:要在几年内持续不断地抓好干部学习,从根本上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当前,要积极稳妥地搞好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派,任人唯亲。看干部要着重看对三中全会以来执行中央路线的态度和工作的才干,对“三种人”必须坚决调离领导岗位。要进一步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中央文件,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清理“左”的影响,提高执行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同时,要给各种企图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予以坚决的回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对建国32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作出了正确的结论,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科学地将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同他的正确思想加以区别,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庄严宣告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 7月8日至11日,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相继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文件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决议》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随后各县又分口、分单位召开负责人会议,对学习《决议》作出具体安排。各县对前一阶段在政治思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检查,决定严格按照中央、省、地的要求,下半年着重抓好三件事情:第一,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采取脱产与不脱产相结合、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各项工作搞上去。第二,在各条战线建立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经营管理责任制和各种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继续贯彻调整方针,努力搞好工农业生产,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力争完成全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和实现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第三,加强社会治安的整顿,进一步搞好政治上的安定。 8月上旬,各县召开县、社两级干部近3000人会议,以会代训围绕学习《决议》进行了辅导,重点放在增强党性,坚持三中全会的思想路线,把各县在“文化大革命”中残存下来的派性问题,清查运动中的遗留问题解决好,团结一致向前看。8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山西省委书记霍士廉、省长罗贵波、副省长张建民、晋东南地委书记白清才、专员赵锐等的陪同下,到高平视察工作。胡耀邦在听取了高平县委的工作汇报后作了重要讲话,指示高平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解开思想疙瘩,团结一致,把经济工作搞上去。 9月中上旬,各县县委党校开办了《决议》理论学习班,轮训县、社理论骨干1000余人。11月中旬,发出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宣讲六中全会《决议》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继续抓好学习《决议》这件大事,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县所有生产大队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决议》的宣讲活动。从12月到次年1月,各县受训党员接近5万人。 通过学习和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有了很大提高,对建国以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危害有了足够的认识,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有了正确的评价,对一些重大是非问题分清了界限,增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自觉性。 四、加快平反冤假错案,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冤假错案的平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晋东南地委和晋高阳陵沁各县委一面在指导思想上清除极“左”错误的影响,一面加快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1979年2月,晋东南地委和晋城等5县县委分别召开有部、委、局办负责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宣布“文化大革命”中,地区“1•25”夺权以及各县各级的夺权都是错误的,决定把夺权时强加给干部群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对被戴上“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以及所谓“特务”、“叛徒”等帽子的干部群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同月,地委为在“文化大革命”中惨遭毒打、含冤而死的原沁水县委代理书记王太歧平反昭雪,恢复名誉。2月25日,山西省委决定为人民作家赵树理彻底平反,赵树理的骨灰由家乡沁水县尉迟村护送到八宝山革命公墓安葬,沁水县委领导出席了赵树理骨灰安放仪式。3月30日,晋东南地委发出关于为孙立功、杨俊锋等同志平反的通知。5月,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后,地委和5县县委为了加强对平反冤假错案和政策落实工作的领导,统一合并成立政策落实领导组,地委任命李振华为组长,王仲青、白玉山、阎根锦为副组长,各县也调整充实了相应的领导机构。6、7月间,各县按照省委工作会议的精神,把继续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必须解决好的问题之一提了出来,并对下一步落实政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文化大革命”夺权前后,凡被公开点名批判,被错误撤职、停职、开除党籍、拘留、逮捕或受过其它处分的个人以及被打成“反动组织”、“保守组织”的群众组织,还没有平反的,一律给予平反。第二,对“文化大革命”中尚未复查的案件,要抓紧复查处理。平反的错案尚有遗留问题的应尽快解决,被错误处理的各级干部,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第三,“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人员,需要做结论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需要做善后工作的要尽快做好。这期间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第四,“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系统处理的政治案件,要全部复查处理。 1979年12月28日,晋东南地委作出《关于为所谓“五县剿匪”事件平反的决定》。决定指出,1968年2月至3月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本区两派群众组织严重对立,武斗不断升级。原晋东南地区曾调集阳城、沁水、陵川、长子、高平五县民兵,从2月12日开始,分四路攻打高平,即所谓“五县剿匪”。在这次事件中,有的干部群众被打死、逼死。事后,整理了一些群众的所谓“土匪”材料,存入县档案馆,使许多家属、子女受到株连。 地委认为,“五县剿匪”事件, 不仅给高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而且使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受到严重创伤。鉴于这个事件的涉及面广、影响大,地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开平反。高平、阳城、沁水、陵川、长子等县县委要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受害者的善后工作,消除派性,增强党性,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搞四化。 1980年11月25日,晋东南地委决定:给王尚志、仝云、张行夫等原地委、专署领导人及原地专各部、委、局被夺权的领导平反。同时各县被夺权的其他各级领导也一律予以平反,本人所写的材料退还本人,组织上整理的材料予以销毁,强加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所有文件、报纸中点名批判的一律作废,受到牵连的亲属子女给予纠正。1981年3月,各县相继召开平反大会,对因谢振华、曹中南冤案而受株连的各级领导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截止3月底,5县需要复查和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共立案2.23万多件,涉及近9万人,全部进行了复查处理,99.9%的人的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其中,平反冤假错案1.87万余件,占立案总数的84%。1981年底,晋东南地委在写给省委的工作总结中称:“全区清查善终工作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除晋城、高平等县仍有一些遗留问题尚需继续解决外,其余县已基本结束”。 (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晋高阳陵沁各县在整顿教育科技文化战线工作的同时,就抓了对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但由于当时“左”的错误的影响,特别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把知识分子真正当成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对待,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进展缓慢。直到1978年9月,据晋东南地区自然科学技术人员普查领导组称:全区共有自然科学技术人员18020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149人,仅占技术人员总数的0.82%,学非所用的2689人,占技术人员总数的15%。全区工、农、文三条战线尚缺科技人员6775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左”的错误逐步清除和重点工作的转移,晋东南地委和晋高阳陵沁5县委把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1978年12月24日,地委召开全区科学大会,着重讨论全区《1978——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草案)》。会议提出:① 继续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快过去遗留下来的知识分子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② 适应工作重点转移的要求,搞好科技规划,明确主攻方向,组织力量,会战攻关,早出成果,服务经济。③ 加快解决知识分子用非所学的问题,尽可能做好科技人员的晋级和奖励工作,确实保证知识分子能够静下心来,有六分之五的工作时间用于科学研究。④ 大胆提拔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专家担任领导职务,并且使他们有职有权。⑤ 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科技机构。会议还对全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为188项优秀成果颁发了奖状。会后,晋城各县对各自的知识分子落实政策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部署。 1979年2月至3月,5个县相继恢复科学技术协会和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截止1980年7月,各地先后成立科技学会26个,涉及工业、农业、文教卫生以及其它行业和领域。 1981年2月,晋东南地委、行署代表省人民政府为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的教师颁发了纪念证书。8月,召开全区科技干部中级技术职称发证大会。地委、行署领导为获得工程师、农艺师、畜牧兽医师的654名科技人员颁发了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同时,全年还接收安置了大中专毕业生和研究生2050名。为了加强对知识分子规范化管理,提高科技人员素质,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1981年11月至12月,各县相继召开有关单位分管干部的负责人会议,按照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中,尤其要加强对科技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及时记载科技干部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科研成果等,以便于更准确地对知识分子进行提拔和任用。 1982年上半年,晋城等县县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的要求,设立了知识分子工作专门机构,责成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督促检查各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县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5个县中级以上专业骨干,在历次运动中立案审查的有368人,平反纠正的315人,占85%。共有8300多名知识分子取得了技术职称,其中,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830多人,约占14%。有1100多名知识分子被吸收入党,提拔了317名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职务,为知识分子解决农转非475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305人,解决住房800余户。1982年后半年,各县针对督促检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讨论,决定要结合机构改革,大胆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组织领导能力的知识分子到领导岗位上工作。切实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条件,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并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由于地、县委的重视和努力,晋城地区知识分子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三)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 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报告》。同月,晋东南地委根据山西省委的安排,立即在全区部署安排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5月12日,为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地委常委决定成立“中共晋东南地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地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仲青任组长。随后,晋高阳陵沁各县都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始具体办理右派分子摘帽工作。从1978年4月到1979年12月,各县先后召开了次数不等的研究处理右派问题工作会议,本着有反必平,有错必纠的原则,努力做好改正工作。1980年1月22日,晋东南地委就全区右派分子摘帽工作向省委提交书面汇报,全区截止1979年底,对右派分子摘帽、复审、改正、安置及善后处理工作全部结束。全区为错划右派的1185人予以改正;为错误处理的干部、教员、工人、营业员、民警以及家属子女64人全部予以纠正;因右派问题被判刑、判管的132人,给予撤销原判;对错划右派以及错处理人员改正后安排工作的493人。其中,晋高阳陵沁5县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共有447人,其中改正441人,占原划右派的98.6%,凡改正者都恢复了政治名誉和工资级别。右派分子摘帽和改正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政治效应,改正后恢复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心情舒畅,在各自的岗位上迸发出高涨的工作热情。 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宣布对多年来守法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原定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子女,其本人的成分和家庭出身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不得歧视。5月27日,山西省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出,要认真做好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分的改定。对于“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补划的地主、富农,除极少数属明显漏划而且群众认为应当维持其地主、富农成分的以外,都要按土改或土改复查时划定的成分改正过来,不再一一查证。到1980年4月,晋高阳陵沁各县均向晋东南地委提交了落实政策报告。5县共为6992名地主、富农以及原定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摘掉帽子或作了纠正,占总数的98%,给2.3万余名地、富家庭出身的子女改定了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 与此同时,各县还按照中央、省、地的要求,抓了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原工商业者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工作。到1979年底,晋城县为26名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对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接受改造的工商业者作了区别处理,其中大多数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从原定的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了他们的劳动者身分,接着,对183个原工商业者落实了政策,明确肯定原工商业者已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其成分一律划为干部或工人。在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方面,各县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如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人才,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和医疗卫生事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晋城县商业部门为照顾回民的特点,专门增设清真饭店、清真食品店,在食油、面粉、大米等供应上,给予回民特殊照顾。修缮、开放了一些寺庙,恢复了原有的宗教团体组织,使宗教界人士有了活动场所。为4名归国华侨落实了政策,妥善安排了工作和生活。1980年1月,晋东南地委常委会议决定,晋高阳陵沁各县均恢复县委统战部,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崔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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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晋城历史》1949-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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