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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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7-10 22:50来源:晋城党史网

一、各地人大、政协、公检法司机构的恢复建立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


  从1954年各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到1979年,人民代表大会一直没有常设机构。大会闭幕期间,其职能由政府代行,这种体制,严重影响了人大职能的稳定发挥和人民意志的充分体现。1979年12月,山西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示精神,选举产生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决定将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改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在全省26个县(市、区)进行了县级人民代表直接选举试点。高平县和沁水县被定为县级直接选举试点。


  1979年末至1980年初,高平、沁水两县首先进行了选民登记,有选民资格者占总人口的60%。选举时,高平县实际参加选举者22.8万人,沁水县11.6万人,分别占选民的96%和95.8%,这次选举两县共选出人民代表630名。1980年4月、6月,沁水县、高平县先后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各县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出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常委会委员、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将县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案549件,会中直接解答168件,其余会后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经过试点,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全面展开。1981年12月,晋城、阳城、陵川也相继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各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班子。至此,“文化大革命”以来中断了十多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新得到确立。


  从1982年开始,各县人大常委会逐步进行机构调整,设立了办公室、人事科、经济科、科教文卫科、人民代表联络科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例会制度,制定了机关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监督“一府两院”办法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开始行使审议、批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重大问题,组织调查了解和解决各地发生的问题,依法弹劾违纪、违法的政府官员等。这些职能的实施,标志着各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到1984年5月,各县七届人大陆续任期届满为止,共召开常委会95次,审议“一府两院”报告和其它部门的汇报142件,作出决议或决定70多个,任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305名,督促办理代表提案2600余件,接待群众和代表来信来访近千人(次),组织代表视察、座谈76次,有效地行使了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初步改变了“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机构瘫痪,人民民主权利受到剥夺的状况。


  1984年5月至6月,各县(市)又相继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到1985年4月,境内117个乡镇全部恢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此,各县人民代表大会逐步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最高权力机关。


  (二)政协工作的恢复和加强


  “文化大革命”前,晋城、高平、阳城三县建立有政协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机构被迫停止活动。1980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发文,要求凡是过去有人民政协机构的都应当恢复,其工作人员编制在当地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年5月,政协高平县第五届委员会召开。1981年8月,政协阳城县第五届委员会召开。12月,政协晋城县第七届委员会召开。至此,三县恢复了政协机构,共有委员184人,代表14个界别。


  在恢复建立机构的同时,各县政协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积极参政议政。本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会9次,常委会54次,就各县县委、政府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开展工业企业整顿、农业生产责任制、财贸体制改革、科教文卫工作、打击刑事犯罪、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协商和监督。政协大会共收到委员提案376件,立案308件,全部得到处理和答复。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都请政协委员列席,听取并讨论会议报告,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各县政协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到各单位视察、参观,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政议政,为四化建设服务。1983年,高平县政协提出“走出去,沉下去”的口号,组织委员到机关、乡镇、学校等30多处,开展了5次调查,并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收复群众来信80余件,向县委、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130余条,多数建议得到采纳,较好地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1984年5月,陵川、沁水县召开政协一届一次全会。接着,高平、阳城县召开第六届、晋城市召开第八届政协委员会。至此,5县(市)全部建立了政协机构,政协委员增加到353人,代表17个界别。同时,各乡镇都建立了政协联络组。县政协机关内设办公室和学习宣传、提案办理、文史资料三个委员会,同时编有医卫、教育、科技、农业、工业、财贸、党群7个工作组,及一整套调研、学习、会议的制度。本届政协共收到委员提案988件,立案942年,全部得到处理和答复。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县政协工作日趋活跃。组织委员进行各种社会调查70余次,提交调查报告121篇,举办各种座谈会80余次,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500余条,撰写文史资料200余万字。此外,还开展了各种办实事活动,极大地发挥了政协委员的界别优势。晋城市(县级)政协组织医卫、农林界委员围绕创建卫生城市和开发果树生产、适应市场供应需求开展了技术辅导,为该市连续夺取卫生红旗城市和红果的大量种植、生产加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高平县政协组织委员到福建、江浙等沿海发达地区考察,引进新技术3项,引进资金500多万元。阳城县政协牵头,组织教育界委员在阳城一中招收社会知识青年办起高考补习班,在全县引起很大反响。陵川县政协委员给本县在台的亲属、同事、朋友写信20多件,接待回乡探亲、旅游观光的台胞数人,为祖国和平统一积极作贡献。沁水县政协组织引进虹鳟鱼,试养成功后做为全县养殖业的拳头产品。还帮助3户台属、21名起义投诚人员、31名原工商业者和83名错划右派落实了政策,巩固和发展了沁水的统一战线。


  随着各县政协工作的加强,民主党派开始有了发展。1983年至1984年,民革、民进、民盟、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分别在晋城、高平、阳城、沁水等县成立了小组。民主党派的恢复和发展,对晋城各地的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三)公检法司机构的健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为了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政治稳定,各县在“文革”中被砸烂的公检法司机构逐步恢复,公检法司力量不断加强,公检法司的作用日益发挥。


  1978年以后,各县公安局逐步调整内部科室,设有办公室、政治科、内保科、治安科、刑侦科、预审科、交通大队、看守所、收审所等。并在基层增设公安派出所。从1982年开始,在较大企业中组织经济警察分队。到1985年晋城市管县前,境内共设公安派出所54个,经济警察分队队员达到167人。


  1978年底到1979年,各县重新组建检察院。设办公室、刑事检察科、法纪科、经济检察科、控申科等。开始全面复查历史遗留的刑事、民事和经济申诉案件,纠正了一批已决刑事案件和各种冤假错案,促进了安定团结,保证了工作重点转移。


  从1980年开始,各县人民法院开始陆续设立经济审判庭,至1983年1月增设工作全部完成,共配备经济审判人员39名。到1983年12月,各县法院共受理各种经济纠纷案492件,审结442件,诉讼标的总金额791万元。特别是1982年7月执行开始实施的经济合同法,突出对“两户一体”(专业户、重点户、经济联合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981年,晋城等5县政府先后成立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人民调解科、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等,各乡镇也全部配备了司法助理员,农村和城镇街道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则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984年以后,按照司法部提出的“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各县司法局积极推行了以“提高民间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努力实现民间纠纷下降,由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和自杀案件下降”为目标的调解工作责任制,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63万件,调解率达97%,调解成功率达95.3%,避免因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件12起,涉及26人,是这一时期各地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数的10倍。到1984年底,各县共有公证人员20人,专兼职律师17人。建立调委会2518个,其中村调委2395个,居委调委4个,企业调委79个,其它调委40个,调解人员达1.37万人。


  二、全力强化社会治安和法制宣传工作


  资料表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晋城各县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在局部地区有治安恶化趋势,人民群众很不满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打、砸、抢歪风邪气没有得到根治;另一方面是因为改革开放初期,各种组织制度尚未恢复和健全;加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后,各级党组织、政府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面对各种犯罪分子盛嚣尘上的气焰,以及他们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的巨大危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下大气力加强社会治安和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已成为摆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1980年,晋城各县人民武装部和公安局联合在全县进行枪支、弹药的清查登记工作。对散失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匕首利刃及其它凶器全部收缴,对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全力消除发生特大刑事凶杀案件的隐患。


  1981年6月开始,5县按照中央、省、地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社会治安大整顿。各县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大造声势。参加会议的有各公社书记、派出所长、司法助理员,各大队治安主任,铁路、公路沿线及重点村的党支部书记,县直各单位、厂矿、学校负责治安保卫的领导及保卫干部等。整顿的重点是在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的犯罪分子同时,本着“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工作。做到城乡结合,内外结合,上下结合,打击与防范结合,治表与治本结合,形成综合治理。通过这次整顿,极大地改善了社会治安秩序,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1982年,各县公、检、法机关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吸毒、贩毒、伐木毁林等犯罪行为也进行了严厉制裁。这年7月,高平县杜寨公社模凹、圪台两个大队少数党员干部和不法分子,挑动群众到庄则沟、小东坡等8处国有林区乱砍滥伐,致使3363亩成材林木被砍伐殆尽,森林资源遭到极大破坏。事件发生后,高平县委、县政府立即组成工作组展开调查。县公安局依法逮捕了4名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其余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高平县委紧紧抓住这件事在全县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1983年8月,各县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在这场“严打”专项斗争中,各县公、检、法机关本着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集中抓捕了一批影响坏、民愤大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共受理刑事案件2320件,审结2296件。判处犯罪分子2511名,其中死刑、死缓、无期徒刑233人。仅8月至12月,就判处犯罪分子1334人,摧毁刑事犯罪团伙266个、1295人。


  针对部分县连续发生辱骂、殴打、侮辱教师,哄抢学校财物的犯罪活动,晋城各县加大了宣传教育和惩处力度。1983年,各县相继召开规模空前的“严肃处理辱骂、殴打教师事件大会”。对各地发生的30多起辱骂、殴打教师,哄抢学校财物事件进行了公开严肃处理。会议号召全社会都要以此为戒,加强对学校教育的领导。同时各县又作出了“关于尊重人民教师,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1984年5月,各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坚决煞住侮辱、殴打、伤害教师邪风的紧急通知》,以及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通知》精神,决定当月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活动。为搞好这一活动,各县县委、政府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基层党政机构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大造舆论,务使上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宣传的同时,各地坚决果断地查处了一批侮辱、殴打、伤害教师的事件,使尊师重教的氛围空前增强。


  为使社会治安纳入法制化进程,实现综合治理,1984年,各县相继制定出台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意见要求:一是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二是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百日治安安全”活动;三是各厂矿企业和农村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和民调组织;四是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建设文明村、模范户活动;五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六是加强对城镇户口、重点人口、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七是有计划、有重点、下功夫培养一支社会治安骨干队伍;八是组织安全大检查,防患于未然;九是层层建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在加强社会治安的同时,加强了法制宣传。1979年至1983年初,主要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婚姻法》、《森林法》等。1982年4月以后,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两个《决定》和《经济合同法》,集中组织新宪法草案讨论。到1983年上半年,各县共组织培训宣讲队伍8000余人,建立宣传专栏2000余个,黑板报3000多块,利用城乡有线广播网,进行以《宪法》为主的法制讲座1000余次,编印宣传材料30多万份,演出幻灯近1000场,印刷宣传图片150余套,创办法制宣传刊物、简报10种,其中有10余篇论文及报道被《山西司法通讯》采用。


  1983年8月至1985年4月,各县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斗争,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宣传提纲》为依据,继续大力宣传关于“严打”的两个《决定》。 同时,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专项宣传活动。这一时期,五县共组织培训宣传骨干1万余人,印发各种宣传材料4万余份,召开宣讲报告会5000余次,制作宣传板面180余块,出动宣传车100余辆。经过宣传,广大群众主动揭发犯罪线索2700余条,扭送违法犯罪分子20余人,亲属送子送夫归案10余起。在强大的宣传攻势震慑下,有50余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30余名罪犯主动向劳教人员交待了其它犯罪事实或提供破案线索。1984年,在山西省开展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专项活动中,晋城各县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受到当地政府的表彰。


  三、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开始重视思想政治工作。1979年4月,晋东南地委领导分别与厂矿企业负责人、农业战线劳动模范、基层党政领导举行座谈,研究讨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问题。6月,晋城各县相继召开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针对当前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并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意见。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确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通过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活跃思想教育,把全党思想统一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振奋精神,促进全县工农业生产大发展。12月5日,阳城县在太岳烈士陵园隆重举行山西“十二月事变”死难烈士牺牲40周年纪念会,中央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及山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送了花圈。省委书记王庭栋、原中共晋豫地委书记、全国五届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聂真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组织部部长胡晓琴等领导参加了纪念会。


  1980年到1981年,各县以“劳动致富光荣”为主题,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开展了以“为四化多做贡献”为目标的竞赛活动。为使竞赛活动收到实效,各县县委要求各系统、各单位切实提高对竞赛活动的认识,制定好竞赛方案,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搞好竞赛活动的评比和总结,通过表彰先进,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这次竞赛活动使党的劳动致富政策深入人心,激发了广大群众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的热情。


  从1982年开始,各县大力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核心的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县委发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大造精神文明舆论,大搞精神文明建设,争创精神文明单位,争做“五讲四美三热爱”新人,形成全社会齐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社会氛围。多数县专门成立了“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厂矿企业、各公社及大队都成立相应的机构,纷纷制定出相关的各种制度、守则、村规和民约,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争创精神文明先进社队、机关、学校、车间、班组、街、站、院户等。为推动这项活动顺利进行,1982年3月,各县先后开展了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活动中5县各级先后召开动员会1000多次,参加活动的各条战线干部群众80余万人。活动后期,各县进行了声势浩大的表彰和总结,要求以全民文明礼貌月为契机,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习惯化,并正式决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以后,各县每年都要开展这一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一个新阶段。


  在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同时,各县还在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发出《大力开展以两个文明建设为中心的比学赶帮超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倡议》,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学先进、树新风、比工作、比干劲,以劳动模范为榜样,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中,为兴县富民做贡献。1982年6月22日,陵川县关岭山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当班的87名工人中,除20人脱险外,67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中央、省、地、县各级领导极为重视,现场指挥得力,各部门配合密切,经过66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奋力抢救,67名被困矿工25日全部脱险。7月14日,陵川县委、县政府在关岭山煤矿召开抢险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的25个单位和127名个人进行了表彰。


  1982年夏天,晋城各县连降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暴雨,沁水、阳城县平均降雨量达400多mm,降雨量最多的地方达600mm以上,沁水县城被洪水包围。路、水、电等设施被冲毁,财产损失严重,人民生命受到很大威胁。洪灾发生后,省委书记王庭栋亲率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慰问团到灾区现场慰问,晋东南地委及周边地区党委组织救灾物资及时运抵支援。沁水、阳城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抗洪第一线,在抗洪救灾、生产自救中建功立业。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和党员模范作用带动下,充分发挥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奋斗,战天斗地,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抗洪救灾中得到展现和升华。由于该县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使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当年9月,沁水县蚕茧获得丰收,共产茧46万公斤,收入190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19个工交企业中有15个及时恢复生产,完成产值1272万元,占年计划的67%。


  1983年1月,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晋城等5县在春节期间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同年3月,晋东南地委在晋城召开第二个“全民文明礼貌月”现场会,推广晋城县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经验,制定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考核方案》,进一步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域,要求农村党组织根据党的十二大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抓精神文明促物质文明发展。


  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在会上旗帜鲜明地提出“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11月上旬,晋东南地委和晋城等5县县委相继发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清除精神污染的通知》,要求各条战线开展十个方面精神污染大清理:清理报刊、杂志、文章、作品;清理戏曲剧目、音乐歌曲;清理黄色、淫秽书画图片、手抄本、录像、录音等;清理各种封建迷信糟粕,坚决禁止神婆、神汉、风水先生的迷信活动;清理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恶习;清理婚丧嫁娶中的封建迷信仪式,反对大操大办;清理明娼暗妓、拐卖妇女、诲淫诲盗等丑恶现象;清理有害商品;清理“一切向钱看”的倾向;清理所有机关单位,使之成为建设精神文明的样板。在大力清除精神污染的同时,加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12月8日,山西省文明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晋城召开。会议总结推广了晋城市(县级)村镇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参观了东四义、来村的村风村貌。这次会议对晋城各县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起到很大推动作用。1984年底,晋东南地委、行署组织精神文明建设检查验收团对全区14个县(市)进行了检查验收,共有7个县验收合格。高平、阳城、沁水、陵川在检查验收中被授予文明县城,晋城被授予文明城市,独占其中5个。5县(市)共涌现出文明卫生村796个,文明单位1267个,文明户10.8万户。


  1984年4月,5县根据晋东南地委部署,开展了“我为翻番做贡献”的群众性活动。县委号召全体党员、团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紧急行动起来,“乡乡村村抓优势,家家户户搞突破,行行业业开绿灯,保证翻番做贡献”。乡与乡、村与村、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之间开展了各种竞赛,广大党员自觉起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了“我会富、我先富、帮人富、共同富”活动。10月,各县对开展这一群众性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情况表明,自活动开展以来,5县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快发展,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6%,财政收入增长25.4%。本次活动取得了以下效果:一是通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我为翻番做贡献”活动,统一了思想,工作重点的转移落到了实处;二是通过进一步清除“左”的影响,全体党员团结广大群众共同走出了新路子;三是各级组织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势。为使这一活动持续深入,各县根据晋东南地委的部署,下半年又开展了“经济工作百日大竞赛”活动,主要内容是赛经济指标,看谁进度快,效益高;赛开拓创新,看谁的突破项目多,变化大;赛服务态度,看谁为经济翻番做的事情多,贡献大。通过这些竞赛活动,不仅使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而且间接的促进了各地经济大发展,五县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开始出现了欣欣向荣、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崔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