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7-07-11 14:17来源:晋城党史网 一、引深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一)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90年冬至1991年春主要在农村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取得较好成效。为了引深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市委在《1992年工作要点》中,把搞好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1992年2月24日,市委发出《关于在全市县营以上企业进一步引深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意见》,3月23日,又转发了市教工委《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企业和学校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和师生的社会主义觉悟,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企业和学校阵地,在全体工人和师生中牢固树立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思想。与此同时,继续深入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月和4月,市委先后在晋城城、郊二区和阳城召开全市农村社教现场会,针对如何围绕经济搞社教和借社教东风促农村经济发展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和讨论。 1993年4月1日至3日,市委再次在陵川召开农村社教工作现场会。会议总结了陵川县及全市农村社教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提出从派驻第5批工作队开始,将采取新的措施,即由过去各单位抽人混合编队改为单位包点到村帮助工作;由原来全部帮助贫困村改为集中精力帮助小康村建设;由单纯强调工作队的蹲点天数变为强调工作队多办实事;由多项工作任务变为突出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为把农村社教切实同农民利益和小康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1993年4月14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清理检查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工作方案》,提出对1992年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下发以来,继续执行的涉及农民负担的地方性文件、规定和做法进行彻底清理检查。对违背国务院通知精神的一律废止,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及义务工、劳动积累工超过国务院《条例》规定限额的要坚决纠正。通过清查,把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从根本上增加农民收入。《方案》实施后,市委、市政府从自身做起,宣布废止了违反国务院通知精神的3个文件,修改了1个文件的部分条款,同时决定取消31个达标活动,53个收费和摊派项目,并禁止了14种错误做法。从6月中旬开始,全市农村社教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真正建立起一支不走的工作队,继续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干群关系和整顿农村财务,善始善终搞好社会主义教育。 1995年3月11日,市委发出《关于实施爱国主义教育“33363”工程的意见》,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教育内容。所谓“33363”工程,是指学好《邓小平文选》一、二、三卷;抓好市、县、乡三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建立三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六项主题教育活动;做好三方面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宣传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规划,确定活动项目,抓出实效,在全市形成爱国主义的社会氛围。4月28日,晋城各界干部群众在泽州会堂隆重举行集会,庆祝晋城建市10周年暨纪念晋城解放50周年。国务院总理李鹏、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省长孙文盛等中央、省领导向大会发来贺词。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崔光祖代表省委、省政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市委书记田霍卿回顾了党领导晋城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指出了晋城解放50年来,特别是建市10年来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号召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为开创晋城经济建设欣欣向荣,社会局面基本稳定,城乡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而奋斗。这次大会把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运动推向了高潮。 (二)清理整顿农村财务 1995年10月18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开展农村财务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决定从1995年冬开始,全市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重点转入清理整顿农村财务,用3年时间对农村进行一次全面、认真、严格的财务清理和整顿。清查对象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是“十清一查”,重点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挥霍浪费、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违法问题。为搞好这次清理整顿,市委成立了清理整顿农村财务领导组,全市抽调2000余名干部,分赴农村开展清理整顿。 一年的清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澄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底子,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发挥效益,搞好农村集体经济打下了基础;二是改善了干群关系,加强了农村廉政建设,促进了农村安定团结;三是有利于乡村企业的管理和农村两个文明及小康建设。 1997年6月11日至13日,全省清财现场会在晋城召开,推广晋城市清理整顿农村财务的做法和经验。会议认为,晋城市的清财工作起步早,领导重视,成效显著。目前已清理920个“断头帐”,查出不记帐单位85个,清理错帐14979笔,呆帐5409笔,查出违法、违纪金额4105万元,减轻农民负担1658.2万元,有114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与制裁,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巩固了基层政权,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政治效益,推动了全市农村经济和小康建设的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地学习和推广晋城的经验,加快农村财务清理整顿步伐,为全面振兴和发展农村经济做出贡献。 (三)实施“村务公开” 为了巩固农村清财成果,1997年11月3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推行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乡镇政府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指出,实行村务公开,对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稳定农村局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塑造公、廉、勤、实的干部形象,解决农村“老大难”问题,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要从清理村级财务入手,以实行村财乡管为切入点,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乡、村开展试点工作,明年在全市推行。《通知》确定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实行乡镇政府规范化管理的主要任务、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通知》精神,全市选择494个村进行以“两议五公开”为主要内容的试点。至1998年初,试点村的85%达到了规定标准。1998年7月,全市由点到面全面铺开村务公开工作。同年11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定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出《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山西省委、省政府根据以上法律和《通知》,先后出台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关于在全省农村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晋城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检查督促提高村务公开质量的通知》,要求村务公开在巩固成果、提高质量上作文章,突出抓好“规范公开环节、健全三会两组、完善十项制度、普及村帐乡审、维护农村稳定”五项重点工作。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务公开”,市委、市政府确定1个市(高平)、5个乡镇、20个村先行示范。在各示范点首先狠抓组织健全,由过去的“两会”改为“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民主监督小组”等“三会两组”。其次,按照《村民组织法》的要求,扩展公开内容,变“五公开”为“十公开”,即:①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执行情况;②公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本省计划生育法规的落实方案;③公开救灾救济款的发放情况;④公开村财务计划及财务收支的详细情况;⑤公开国家投放和社会资助的扶贫、农业开发及其它财政支农资金、以工代赈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⑥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经营情况;⑦公开被征地的补偿安置费用的收支状况和宅基地审批情况;⑧公开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情况;⑨公开水、电等涉农价格及费用收缴情况;⑩公开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在关键的农村财务帐目上,将过去实行的“村帐乡管”,引深为“村帐乡审”,使农村财务收支更具有透明性。 实践证明,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既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农村的生动实践,更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也是全面推行民主政治的重要试验。用群众的话就是“干部给村民一个明白,村民还干部一个清白”。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使农民获得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使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政治积极性,更加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狠抓党的自身建设 1992年至2000年间,市委遵循“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创建党建先进市的目标,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狠抓了党的自身建设。 (一)学习教育,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992年至1993年,市委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重点进行了邓小平南方谈话、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层层对党员干部培训等形式,进一步解放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牢固树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意识。1993年7月6日,市委贯彻落实省委的决定,向全市广大党员发出向申纪兰学习的号召。申纪兰,历任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党支部书记、省妇联副主任、长治市人大副主任等职。从20世纪50年代起,她40多年如一日,积极带领当地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在长期的艰苦奋斗中保持了一个真正共产党员的革命本色,多次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了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委为此作出向优秀共产党员申纪兰学习的决定。晋城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向申纪兰那样,在金钱、名利面前保持党员的本色,在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多做贡献。 1993年11月13日,市委就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进行动员,号召全市党员紧密联系晋城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努力学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并相继发出《关于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全市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实施意见》,决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党员思想建设的需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干部教育工作。为把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11月16日至17日,市四大领导班子集中进行了学习讨论,学习的主要内容除《邓小平文选》外,还有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江泽民总书记的多次讲话精神,突出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 1994年2月,晋城市委在全年工作要点中,进一步明确了“学理论,抓党建,闯市场,上台阶,奔小康”的工作思路,提出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精心组织经济建设大合唱。2月2日,市委召开常委和政府副市长民主生活会,围绕反对“5个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和个人主义),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23日,市委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锡崖沟党支部学习的决定》。我市陵川县锡崖沟党支部带领群众辟山修路的先进事迹广泛报道后,全国各地参观学习的人络绎不绝。1991年以来,该党支部连续被市、县评为先进党支部,1994年被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委通过树立锡崖沟党支部的先进典型,并深入开展向锡崖沟党支部学习活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党认识,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政治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晋城市委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对策。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作出《中共晋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意见》,要求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教育,增强党性观念;继续加强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提高党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技能和本领,从而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从思想上把党建设好。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遵循市委的指示,强化了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至1997年,共举办县处级培训班66期,轮训干部9600人次,平均参训率达89%。举办其它政治理论知识培训班460多期,参训人数达30余万人次。1992年以来,还先后完成了村级干部岗位培训,组工干部岗位培训、国家公务员过渡岗位培训等。同时,依托各级党校,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学历教育,先后有15018名党员干部接受了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学历教育。落实了继续教育工程。先后组织各级各类技术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共培训13126人次。 在这期间,全市还开展了多种活动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重温毛泽东的伟大教导,缅怀毛泽东的历史功绩。1992年至党的十五大召开前,江泽民、李鹏、乔石、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山西视察工作,其中,李鹏、朱镕基、邹家华等还到晋城视察了工作,对山西及晋城的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1995年6月19日,市委召集市级领导班子,以及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传达学习中央领导视察山西、晋城时所作的指示和省委中心组会议精神。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万良适参加了会议。晋城市委、市政府,晋城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准确、深刻地贯彻中央领导的指示,把思想统一到这些指示精神上来,以推动晋城的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不断前进。 1995年底至1997年,市委把学习的重点集中到《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方面,市委中心学习组多次进行了集体学习,市委宣传部进行了《纲要》的要点辅导和专题辅导。与此同时,加强对全体党员和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1995年12月16日,举行了“三观”教育报告会,特邀神南村、东四义村、锡崖沟村党支部书记李揪呆、田真炉、宋志龙介绍了他们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感人事迹。市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向3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为兴泽富民多做贡献。 1996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发表《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重要讲话。1月31日,晋城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江泽民的重要讲话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市委认为,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性锻炼,高举反腐大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尤其是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那封题为《任何时候都要惦记着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公开信发表后。市委要求广大党员在学习江泽民重要讲话时,要结合学习胡富国的公开信,使学习更加的联系本地实际。7月4日,市四大班子领导对江泽民《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和在纪念建党75周年座谈会上所作的《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两篇讲话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 1997年,市委在创建党建达标先进市活动中,继续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主要采取了4条措施: 第一,在邓小平逝世后,号召全市人民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邓小平伟大光辉的一生》等文献,深切缅怀邓小平的丰功伟绩,化悲痛为力量,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把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第二,3月14日,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学习的意见》,指出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加强学习。《意见》规定,学习内容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重点,同时,结合机关干部实际,学习一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特别是近代史、现代史和中共党史;学习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在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方面,《意见》规定,市委中心学习组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不少于两天;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两次,人大、政协、纪委班子领导成员随各自所在单位学习;机关干部每周要集中学习一次。学习中,要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做到4个结合:把机关干部的学习同晋城的改革和建设实际相结合,同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相结合,同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同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相结合。 第三,3月20日,市委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三讲三学树三观”教育活动。所谓“三讲三学树三观”,是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响应江泽民提出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号召,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深入开展学理论、学《党章》、学《廉政守则》活动,努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深处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内容: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二是理想信念教育;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四是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五是艰苦奋斗教育;六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七是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这次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分为宣传发动、学习培训、对照整改、督促检查、总结评比5个阶段。3月23日,省委组织部在晋城召开干部教育座谈会,总结晋城市委干部教育的做法,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工作的新路子。8月28日,市委举行《中共晋城历史纪事》和《农村支书风采》两书首发式,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这2本书。《中共晋城历史纪事》由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纂,真实系统地记录了晋城党组织从创建到发展壮大的整个历史进程,弘扬了各级党组织领导老区人民在革命战争年代所表现出来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农村支书风采》由市委组织部和党史研究室共同编写,收集了改革开放以来晋城市农村百余名党支部书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模范事迹。二本书的编印为全市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供了好教材。 第四,9月12日至18日,党的十五大召开后,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高潮。9月23日,市委召开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的决议》,要求各级党组织,首先要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学习十五大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十五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其次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十五大精神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落实。全会号召,全市党的组织和共产党员,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带领200万晋城人民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三步走赶超战略而奋斗。三届三次全会后,市委为了把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引向深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好学习和培训。同时,邀请首都、省城专家到晋城作学习十五大专题报告,在全市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十五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1998年至2000年,运用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十五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十五大精神同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深刻领会十五大精神和完整准确地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思想素养,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理论学习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学”制度,定期进行学习培训,定期汇报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学习效果,以此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使用的一个重要条件。2000年2月,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后,全市又迅速掀起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市委发出《关于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意见》,提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围绕一个主题(即十五大主题),兴起一个新高潮(即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实现三个新提高(即在学习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指导意义、科学体系的精神实质上有所提高;在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上有所提高;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上有所提高)。各级党委首先带头定期组织学习,“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落实,使理论学习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二)适应形势,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邓小平南方谈话后,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历史课题。晋城市委在新的形势下,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不断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首先,改革了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3年至1994年,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分别召开了机关、企业、农村、学校等党建例会,本着有利于发展经济,便于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分类指导,大胆探索,对全市原有的党组织设置形式进行了改革。通过改革,原来单一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呈现多元化格局,一是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依据,分居住区、片设置党组织。二是根据行业管理的要求,以乡镇企业总公司或骨干企业为依托,分行业、分企业、分车间班组设置党组织。三是根据党员活动范围以村民小组和企业车间班组为依托,按党员责任区设置党组织。四是根据党员年龄和特点,以不同的目标要求为依托,按党员年龄和特长设置党组织。五是根据党员双向流动情况,以用人单位为依托,对外出、外来党员就地设置党组织。这样,就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基层党组织及时传达贯彻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1997年,全市4783个乡镇企业中,设党支部(总支)的有406个,设党小组的有619个,党员6541人,党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3%。在3641个私营企业中,设立党小组的1个,党员874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1%。在个体工商户中,建立党支部1个,党小组3个,共有党员2086人,占从业人员的2.3%。 其次,以“四创三强”为目标,扎实开展了“五大工程”建设。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后,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市委在加强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同时,通过邀请党外人士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新时期党的思想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的意见》等几个文件的意见和建议。1994年11月8日至9日,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几个文件。随后,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意见》,积极开展了创建党建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先进村、先进单位和强班长、强班子、强队伍的“四创三强”活动。在党的建设方面,扎扎实实开展了“五大工程”:一是以开展“双学”为重点的争优夺标工程。市委一方面强调要“学理论,抓党建”,另一方面积极培树党建先进典型,以典型促党建。继1994年作出“向锡崖沟党支部学习”的决定后,1995年9月又作出《关于开展向东四义村和神南村党支部学习的决定》。通过深入开展“双学”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以整顿农村后进支部为重点的转化升级工程。1994年开始,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晋城市利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对149个农村后进党支部和151个一般党支部进行了整顿。通过整顿,绝大多数班子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其中,有30个村迈进了小康行列,102个支部两个文明建设出现了新的局面,其余的168个支部也全部摆脱涣散软弱状态,向着“五个好”目标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三是以“三室八有”为重点的阵地建设工程。所谓“三室八有”,即有党员活动室、电教播放室、图书阅览室,有房子、有牌子、有旗子、有桌凳、有党报党刊、有双学读本、有制度、有活动。全市各级累计投资989.4万元,党员投工18.1万个,新建房子2133间,维修翻新房子2958间,新增图书53.2万册,新增电教设备2577件。截止1997年底,2441个行政村党支部有2392个达到了“八有”标准,1457个达到了“三室”标准,分别占农村支部总数的95%和59.6%。四是以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的党员培训教育工程。这期间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党员培训班1750期,96%的农村党员和村级干部参加了培训,并组织1630名村级干部参加了大中专函授学习。五是以推行“两议五公开”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工程,即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党员议事会,实行财产帐务公开、承包经营公开、宅基地审批公开、计划生育公开、任务负担公开,91%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健全了党内各项制度和村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五大工程”后,1997年,全市建成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3个,先进乡(镇、办)57个,先进村1230个,先进单位1560个。 第三,积极探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通过建立健全党员联户、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包车间、包班组制度,以及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制约激励机制,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68000多名党员,主动同贫困户、弱智户、不能自立户结对子,帮扶结合,通过扶志选路、示范带动、科教帮扶、物资资助、劳务输出、手拉手共富等形式,开展扶贫活动,取得了双赢效果。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层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良性运行机制。从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入手,在全市建立了5个层次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落实了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包片、包党建示范点、包后进支部整顿点的“三包”责任制;二是市委书记同各县(市、区)委书记、各县(市、区)委书记同乡(镇、办)党委书记分别签定了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状,责任状在内容上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融于一体,能量化的量化,能硬化的硬化,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市委组织部同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分别签定了目标责任状;四是基层党委、工委和党支部签定了目标责任制;五是党支部同党员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同时,市委规定,党建工作同经济工作的评比实行挂钩,党建工作搞得不好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不是党建先进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不能列为提拔对象,不能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四,强化制度建设,将党的建设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狠抓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党员和干部的民主集中制观念,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决不允许有损害全局和整体利益的行为存在;同时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如:健全党委会工作制度,制定了常委会集体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程序、方式和常规性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全委会制度,明确全委会与常委会各自的职权,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进一步健全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监督制度。二是狠抓了民主生活会。基层党委做到了至少每季召开一次生活会,基层支部基本做到一月一次生活会。为了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前都要准备充分,生活会的议题和日期都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进程中都能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积极开展严于律已、与人为善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认真坚持党建例会制度。从1993年开始,市委坚持一年2次召开党建例会,各县(市、区)也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党建例会,有的甚至一月一次。 1996年1月,市委再次发出《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把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作为今后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并提出实施“7个一”工程,即在全市建设100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100个后进支部转化示范点,10个乡镇党建示范点,10个乡镇企业党建示范点,10个国有企业党建示范点,10个学校党建示范点,10个机关单位党建示范点。4月15日,市委提出《关于争创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市的实施意见》,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两年时间,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三强”活动,把晋城市建设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市。《意见》明确提出了党建先进县、乡、村、单位的具体标准。10月8日,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在晋城召开,李拴纣代表晋城市委介绍了机关党建工作经验。省委书记胡富国作了书面讲话,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要象晋城市委那样,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机关党的建设。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支树平参加会议并讲了话。 1997年2月,市委作出决定,命名东四义、神南、锡崖沟、杨村、晓庄、山耳东、马村、高平城东居委、蔡节村、中村等10个党支部(总支)为基层红旗党组织,并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向他们学习,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998年至2000年,继续引深“四创三强”活动。一是层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是党建目标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把基层党建工作分为5大项50条,实现了软指标硬化,硬指标量化。定期不定期对党建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争优夺标”活动,以活动促党建整体推进。先后结合实际开展了“经济腾飞杯”、“党建红旗杯”、“优质服务杯”、“百姓心中的好支部”等评选活动,在村级党支部中广泛开展创建“五好”支部活动: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好路子,完善一个好体制,健全一套好制度;在乡镇党委开展创建“六好”活动:组织建设达到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制度、好作风、好格局。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了“三个一”活动:讲一次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党课,作一次以“两思”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报告,召开一次以抓调产、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部职工座谈会。三是注重典型示范。抓好每年的“双优”评选,2000年“七一”前夕,开展了晋城市首届“农村双十佳”评选活动,评选出10个优秀农村基层党支部、10名先进基层党建工作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街头标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宝贵的经验,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高基层干部素质。8月,市委在高平召开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现场会,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李景田参加会议并讲了话。这一阶段,市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党建的路子。具体采取了5条措施:一是围绕企业改制,重新调整了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管干部原则等各项制度,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二是狠抓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在企业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学理论学党章的“双学”活动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三观”教育;狠抓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日活动,使之逐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狠抓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先后对15家重点骨干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使一批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走上了企业领导岗位。三是实行了企业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寓于经济工作全过程,在企业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了“支部堡垒杯”、“党政同心杯”、“一个党员一面旗”等多种形式的达标竞赛活动。2000年10月26日至27日,全省“丹河大桥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演讲比赛在晋城举行。四是完善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制度,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五是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普遍开展了“联企帮困”活动,营造了帮助国企3年扭亏脱困的社会氛围。 此外,加强了各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市、县两级领导班子通过“三讲”教育,政治意识、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乡、村两级班子也参照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做法,深入开展了“三讲”教育活动,提高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为广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全市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时组织广大党员收听收看新闻,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进行“三观”教育,利用冬闲时间认真搞好对农村广大党员的培训。 (三)反腐倡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工作中,晋城市委把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常抓不懈。1992年重点抓了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清理违法违纪农转非和清理违章违纪违法贷款三件事。1993年4月,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纪委、市监察局(后更名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项职能,同时,成立市反腐败斗争领导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加大了反腐败斗争力度。 1994年5月,市反腐败斗争领导组制定了《晋城市贯彻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实施意见》,规定领导干部在市内公务活动中,要轻车简从,接待从简;不准压价购买公有住房和用公款超标准为个人装修住房;禁止用公款谋私,严格住宅电话管理;不准购买和交换进口豪华小汽车;制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和借机敛财。6月,市委常委与政府副市长联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围绕上述5条规定进行对照检查。9月,省委领导班子作风巡视检查团对晋城的反腐倡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肯定了晋城在反腐败斗争中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11月,市委二届八次全体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的意见》,把监督检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权力滥用和权力废置问题作为重点,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遵守《党章》、《准则》及党中央近年来陆续制定颁发的各项党纪党规,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12月1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出《公告》,决定开设市长热线电话,建立市长接待日制度,以便更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1995年2月,按照市委部署,市直机关集中进行了作风整顿。5月,对整治公路“三乱”和解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市政府按照市委的要求,提出今后政府机关要转变作风,坚持“六个统一”,树立“六种形象”。即:坚持领导和服务统一,努力树立“公仆”形象;坚持理想和现实统一,树立“务实”形象;坚持勤政和廉政统一,树立“廉洁”形象;坚持执行和创新统一,树立“高效”形象;坚持继承和改革统一,树立“改革”形象;坚持宏观管理和微观搞活统一,树立“权威”形象。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纷纷参照市政府的做法,在本地、本部门开展了以加强廉政建设为目标的作风整顿。 1996年5月14日,全市开展整顿财经纪律、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一整两反”工作。通过对会议费、公款吃喝、配备小汽车、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BP机、新建和装修办公楼、各种检查、评比活动、出国出境、各种庆典活动等展开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奢侈浪费行为,推动了“一整两反”工作的顺利开展。 1997年3月20日,市委发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反腐败斗争领导责任制的意见》,提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各自分管的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意见》规定,市、县(市、区)都要成立反腐败斗争领导组,由市、县(市、区)委书记任组长;市、县(市、区)政府市、县(市、区)长和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是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连带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管好党委班子成员、行政副职,对本地方、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负责,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问题一经发现,要及时进行个别谈话,帮助其改正错误。要提高反腐倡廉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防止走过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实行巡视员制度,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市委《意见》的落实情况。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意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涌现出许多先进单位。3月24日,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在晋城召开,在全省系统内学习推广晋城市国税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经验。 1997年5月23日,市委发出《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八次全会上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关于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的讲话,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制止奢侈浪费8项规定,把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制止奢侈浪费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通知》还对学习时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作了明确规定。7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反腐败斗争公处大会,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结案的10案10人进行了公开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科级1人,企业厂长经理3人。7月至9月,全市反腐败斗争重拳出击,取得重大战果,建市以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杨群旺、靳长喜受贿行贿案告破。1997年7月9日,省纪委收到晋城城区北石店乡河东村村民联名反映该村村委主任刘三顺等人,行贿收买原乡党委书记靳长喜的举报信,责成晋城市纪委调查核实并报结果。此案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7月11日,由市纪委、市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展开调查,查出靳长喜收受贿赂、挪用公款的事实,同时牵出了原城区区委书记杨群旺的严重受贿问题。山西省委、省纪委得到晋城市委、市纪委的汇报后,立即派调查组来晋城调查核实,查出杨群旺在任期间,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数额巨大。8月21日,晋城市城区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杨群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9月7日,杨群旺、靳长喜被依法逮捕。 据统计,1992年至1997年,全市共接到群众举报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近3万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383件,其中大要案438件。每年都召开次数不等的公处、公判大会,共处分党员2107人,其中开除党籍305人,受处分的县处级干部71人,科级干部325人。经过立案查处,清除了一批党内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纯洁了党的队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1998年以后,干部廉洁自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市委出台了《对全市县(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监督的实施办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12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5000多名科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贯彻《廉政准则》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8条规定,采取数会合一,定点接待,推行自助餐,实行政府采购制,严格会议审批等措施,保证了“一禁两限”规定落到实处,仅1999年就合并压缩市委、市政府会议15次,节约经费12万元,招待费比同期下降37%。对会议、庆典、领导参加活动作出严格限制,规定开会或庆典不公费吃饭、不发纪念品、不发购物券。同时,加大了对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至2000年,先后落实责任追究案件114件,受到党纪处分的112人。认真开展“两清一改”工作(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借用小汽车;清理移动电话;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共清理违规小汽车155辆,违规配置移动电话61部。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组织经常参加和调阅各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记录。加大案件惩处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行为,显示反腐倡廉的决心。1999年至2000年两年中,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3655件次,其中涉及党员的共2268件次,涉及县处干部363件次、科级干部630件次。共立案714件,涉及县处干部12人、科级118人,其中大要案268件;结案710件,共处分714人,涉及县处级10人,科级108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以上的205人,给予撤销行政职务处分以上的50人,受双重处分的4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2人。同时,大力推行政务、村务、企务三公开,认真开展作风评议,规范“收支两条线”,实施“阳光工程”。至2000年底,全市村务公开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村2028个,占83%,有206个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 (四)从严治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这一时期,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晋城市委致力于改革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使之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小康目标和建设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1992年5月27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鼓励市直机关干部承包、帮办、创办经济实体的若干规定(试行)》,提出凡市直机关干部都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双向选择,离开原单位,承包、帮办、创办经济实体。6月2日,市委发出《关于选派市直单位青年干部到基层锻炼的意见(试行)》,决定从市直单位选派一批青年干部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实践证明,这个意见对鼓励青年干部积极投身到基层一线锻炼和提高很有作用。以后,市委把选拔青年干部下基层,作为一种干部使用制度长期予以坚持。11月10日,市委发出《关于实现小康目标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实现农村达小康的艰巨任务,当前应着重解决好村级领导班子的建设问题。要按照小康目标的要求,选配好村级班子;要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村级干部领导农村经济建设的能力,调动其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要全面开发农村人才,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为村级班子搞好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11月29日,山西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在晋城城区晓庄村召开部分小康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围绕“如何加强党支部和村级班子建设,在带领群众奔小康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一中心议题展开讨论。 1993年8月,山西省委书记王茂林对晋城农村党建工作进行了10天调研,在调研中他指出:党的基本路线在农村的体现就是实施小康村建设,检验党组织一班人工作的好坏就是看能不能带领群众达小康。所以,建设小康村一定要配备好一个党支部,选好一个党支书。为了落实王茂林的指示,10月4日,晋城市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把选配好农村党支部书记提到突出的位置,同时,提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新党员,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党建工作水平。 1994年8月,市委为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全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开展“比学习、比团结、比廉洁、比勤政”活动,并对“四比”活动进行了考核验收,评出“四好模范班子”和“四好模范干部”,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12月25日,在阳城县召开的全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例会上,市委书记田霍卿指出,今后一段时间内,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是选好一个支部书记,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锻炼好一支好的党员队伍,保证全市小康建设有个较快的发展。 1995年4月11日,市委、市政府、晋城军分区作出《关于给邵委员同志记功的决定》。邵委员是沁水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他在担任沁端公路修建副总指挥期间,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传统,为公路建设做出卓越贡献。为表彰他的模范事迹,推动全市三项建设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和晋城军分区研究决定,给邵委员记二等功一次,并号召全市广大干部开展向邵委员学习活动,为全市经济建设做表率。 1995年7月,市委举行民主推荐跨世纪优秀领导人才活动。广大干部群众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响应市委号召,认真推荐了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市级正副职后备干部人选。 1996年8月30日,在全市党建例会上,市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法、措施,党政干部、企业干部和科技干部三支队伍一齐抓的干部队伍建设思路进行了探讨。10月1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向贾喜祥学习的决定》,贾喜祥是阳城县的一名基层干部。1996年汛期,阳城县发生特大洪灾,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洪灾侵袭的关键时刻,贾喜祥不顾疾病缠身,始终战斗在抗洪抢险第一线,连续奋战11个昼夜,终因劳累过度,以身殉职。为了教育和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建设经济强市的宏伟事业中,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贾喜祥“农村基层干部的榜样”的光荣称号,并号召全市干部开展向贾喜祥学习的活动。 1997年,晋城市委在干部工作中重点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9月10日,市委向山西省委作出了《关于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进行自查自纠情况的专题报告》。《报告》指出,《条例》下发后,市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市、县(市、区)两级党委班子进行学习,抽调专人到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对各县(市、区)的书记、县(市、区)长、纪检书记、组织部长、市直单位党组书记、人事科长集中进行培训,并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组织专人到各县区,进行选拔任用干部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收到了初步成效。通过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按照《条例》规定程序任用干部已成为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的宏观管理,健全了制度,强化了监督职能。 此外,市委还加强了领导干部的职数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干部编制。在精简的同时,坚持高效原则,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考核,制定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标准。1995年先行在泽州、陵川两县进行实绩考核试点,1996年至1997年全面推广了对党政班子的年度考核,这项工作受到省委组织部的好评。为加强干部的交流,1994年以后,分别对全市公安局长、政委、交警队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粮食局长,以及组织纪检等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了易地交流,同时对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干部进行了交流,仅县处级干部交流即达580人次。通过交流,不仅增强了干部自身的约束机制,而且有利于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在新岗位上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 上述措施有力地加强了全市干部队伍的建设。首先,各级领导班子的年轻化进程明显加快。1997年,6县(市、区)党政班子平均年龄45.3岁,乡(镇)党政班子平均年龄40.5岁,分别比1985年下降3.1岁和4.3岁,其中,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领导干部有25名,比1985年增加22名;乡(镇)级班子中30岁以下领导干部有83名,比1985年增加65名;30岁以下乡镇书记、乡镇长有12名。其次,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高。1997年,6县(市、区)党政班子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4.5%,市直县处单位班子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6.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大专以上的占70.2%,分别比建市初提高59.2、54.6和50个百分点。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的比例有所增加,6个县(市、区)班子均配备了妇女和非党干部。121个乡镇均配备了妇女干部,全市65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中有妇女干部68名,非党干部71名,比建市初期增加30%,干部结构更加合理。第三,加强了企业干部和科技干部队伍建设。1996年至1997年,市委共派出21个考核组,对109个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调整,极大改善了企业领导班子结构。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考核前的44.9岁降低到42.2岁。其中,35岁以下的由140人增加到177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247人增加到291人;中级以上职称的由365人增加到384人。通过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开展选拔优秀专家、拔尖人才活动,科技干部队伍的状况大为改观。1992年至1997年,全市共有18名专业技术人员被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其中有2名被评为省级优秀专家,有20名专业技术人员被命名为市级知识分子拔尖人才。第四,党员队伍结构有了一定改善。坚持在生产一线和优秀中、青年中发展党员,到1997年,全市共有党员10.3万余人,其中妇女党员10616名,占党员总数的10.1%;35岁以下党员21924名,占21.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711人,占8.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3000余人,占63.9%,文盲减少到1163人。 1998年,市委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的推荐、考察、任用制度,增强干部选任程序的可操作性,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1999年,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实施细则》和《关于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首先公开选拔了6名处级领导干部,2000年又公开选拔了6名35岁以下副县长候选人。通过制定公选方案,召开公选大会,新闻媒体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环节,保证公开选拔公正合理。多数县(市、区)参照市委的办法,进行了科、乡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公选职位近60个。通过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不仅有利于在全市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人用人的环境,在干部队伍中弘扬积极向上、比学赶超、争创实绩的良好风气,而且对抑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消极腐败现象起到一定的作用。在干部培训和教育方面,按照《全市九五期间干部培训规划》,1998年后,全市着重抓了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先后举办了3期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全市1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全部进行了培训。此外,还对所有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近百名乡镇企业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2000年,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举办了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送了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分别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及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进行学习深造。加强干部宏观管理。严把干部入口关,坚持做到凡民主推荐票数不达三分之二以上的,不列为考察对象;未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研究;未经部务会议研究的,不提交常委会讨论。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程序,坚持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开展全面考核。考核过程中,对各单位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储备后备力量。实施“村级干部素质工程”,加强村级干部管理。1998年后,为适应建设宽裕型小康的战略需要,市委把加强村级干部管理纳入工作规划,提出了“四个一”目标,即:用5年左右的时间,培养10000名能够带领群众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培养10000名能够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必备素质,胜任本职工作的合格农村管理人才;培养10000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10000名优秀后备人才。1999年,在全市党建例会上,市委出台了《关于提高村级干部素质实施意见》。决定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推行村级干部素质教育。普遍开展了村级干部任职综合知识培训,规划分3批完成,第一批2000年至2001年,完成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任职综合知识培训;第二批2002年至2003年,完成村委主任的培训;第三批2004年完成村会计的培训。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力争在5年时间内使50%的农村干部达到中专学历,10%的干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至2000年,已有359人获得大专学历,2700余人获得中专学历。二是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从源头抓起,严把“入口”关,市委对新提任的村级干部提出了4个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既要有为民办事的动机,又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常识;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济较发达的村须达到高中或中专以上;要有专业特长和经营才能;年龄一般控制在45岁以下,并重点选拔和启用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按照4个基本条件,全市农村95%以上的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后的支部班子年龄、文化结构进一步优化,平均年龄降低3.5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提高了38.4%。制定了《关于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若干意见》,鼓励有志青年到农村创业,为村级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制定和完善了《关于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制度》,明确任职条件,规定了相应的扶助政策。至2000年,有164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带动了农村干部快速成长。狠抓了农村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把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了全市跨世纪干部队伍建设的系统工程。三是实施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从任免程序、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换届选举、工资补贴、退休制度、强化监督、评比表彰等8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晋城市在连续几年开展的创建党建先进市活动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00年“七一”前夕,全市有4个县(市、区)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占66%,成为全省基层党建先进县比例最高的一个地市。同时,涌现出70个党建先进乡镇,1560个党建先进村,1680个党建先进单位,分别占到总数的63%、65%和68%。后进党支部比例由1996年的5%下降到1.5%。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建市以来先后有2万多名党员被各级党组织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三、深入开展“三讲教育” 1999年初,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意见》,要求全党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的重大意义,坚定信心,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以整风的精神,认真扎实地搞好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三讲”教育。7月,山西省委制定出《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的方案》,对全省深入开展“三讲”教育进行了部署。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晋城市从4月初开始,先行在沁水、城区及市工商局、林业局、土地局、市直工委地区和部门开展了“三讲”教育试点,取得了一些经验。4月19日,市委召集“三讲”教育试点单位进行汇报总结,认为这些单位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为下一阶段的“三讲”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1月4日,中共晋城市委召开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动员大会。会议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开展“三讲”教育,认真扎实搞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整个“三讲”教育的高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为全市“三讲”教育开好头,带好路。 动员会后,晋城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从1999年11月开始分4个阶段依次展开。第一阶段,从11月4日至20日,为集中学习、思想发动阶段。市级领导干部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政治纪律、组织原则、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5个专题,深入展开学习,学习中共写读书笔记46万字,学习心得131篇。通过学习,市级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再教育。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分别发出《中共晋城市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意见》、《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对市级领导干部提出了8条要求:一是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表率;二是求真务实,努力多办实事;三是真抓实干,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坚持群众路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五是搞好调查研究,建立联系点制度;六是减少事务性活动,分工负责抓大事;七是倾听群众呼声,积极排忧解难;八是提倡艰苦奋斗,坚持勤俭办事。第二阶段,从11月21日至12月20日,为自我剖析、征求意见阶段。坚持把学习提高贯穿于"自我剖析、听取意见"的全过程,加强上下沟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进行剖析,初步查找出市级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第二,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晋城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存在差距;第三,工作作风方面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浮”、“虚”、“假”问题;第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滞后,贯彻《条例》不够严格;第五,反腐倡廉有待加强。与此同时,领导干部对各人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检查和反思。根据自我剖析情况,市委严格把关,相继召开了晋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三讲”教育边整边改情况汇报会、为期3天的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民主评议会、为期2天的民主测评会。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边整边改贯穿于“自我剖析、听取意见”的全过程,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推进当前工作。第三阶段,从12月21日至1999年底,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阶段。这是“三讲”教育的一个重要阶段,对于切实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三讲”教育取得实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坚持把学习提高放在首位,严肃认真地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虚心听取和接受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四阶段,2000年1月1日至1月12日,为认真整改、巩固成果阶段。市委召开了党外人士座谈会,围绕《晋城市委“三讲”教育整改方案》,就如何搞好市委班子整改工作,广泛听取意见,致力整改。同时,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也相继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实完善方案,力求搞好整改。这一阶段着重加强了思想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制度、召开总结大会3个环节的工作。1月12日,市委召开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总结大会,通报市级“三讲”教育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总结“三讲”教育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长马巧珍主持会议,市委书记申联彬作了总结,省“三讲”教育巡视组组长刘增宝讲话。至此,历时近3个月的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告一段落。 在开展“三讲”教育过程中,市委本着边整边改的精神,对干部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意见较集中的重大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着力纠正和解决。先后着手解决了49个突出问题,如针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市委作出公选处级领导干部的规定,明确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原则。针对接待来信来访工作滞后的问题,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第一责任的指导思想。针对机关纪律松弛、作风拖拉、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市委作出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纪律整顿的决定,加大了反对官僚主义的力度。针对小区发案率高的问题,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针对治理“三乱”不力问题,市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正之风的意见》,坚决制止和纠正“三乱”现象。 同时,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问题都作出意见和规定。市政府先后制定《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关于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提出了加快转变职能、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10多条要求。市人大通过了《关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意见》,对常委会成员和“一府两院”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大了监督力度。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了《关于本市公民旁听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并从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起开始实行。市政协出台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一整套办文、办会、办事的具体制度。 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告一段落后,市委抓住时机,紧接着在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讲”教育。2月25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贺锐主持召开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动员暨组织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马巧珍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三讲”教育及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着重对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进行动员和部署。会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都成立了“三讲”教育领导组及办公室,县处级“三讲”教育工作全面铺开。市委为了及时了解掌握"三讲"教育进展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指导,组织20多个巡视组奔赴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履行督促职责。 县处级“三讲”教育在步骤和方法上与市级大体相同。首批进行县级党政机关“三讲”教育,参加的单位共53个(应为56个,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因负责整体组织协调,而留在后面补课)。广泛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在依次展开的四个阶段中严格把关,边整边改,力求实效。“三讲”中,6县市区主要领导住村入户人数达165名,同吃同住1078天,人均6.5天,共征求群众意见1297条,帮助基层和农民解决实际问题491个;深入企业136个,学校86所,街道办事处9个,征求意见235条,重点解决职工就业、改制、减负、产品开发、危房改造、环卫、交通等方面的问题45个。至5月16日,党政机关县处级“三讲”教育基本结束,市委召开会议对县级“三讲”教育进行了总结。市委书记马巧珍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县级“三讲”教育从2月25日动员会开始,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各县(市、区)、市直各“三讲”单位都已完成了各阶段的任务,基本告一段落。总的来看,全市县级“三讲”教育工作,程序严格,进展顺利,发展健康,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明显成效。 11月16日,市委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动员会,部署开展市直事业单位“三讲”教育工作,参加这批“三讲”教育的市直事业单位共43个,涉及38个领导班子和93名“三讲”对象。至2001年1月15日,历时2个月的市直事业单位“三讲”教育基本告一段落。 毋庸讳言,在这次“三讲”教育中,也有个别地方重视不够,存在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甚至欺上瞒下的情况。为了确保“三讲”教育不走过场,讲出实效,按照省委的要求,全市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及时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回头看”的主要步骤和基本方法是学习提高,自查自看,完善落实,接受监督。 2000年1月10日,市级四大班子及其成员率先垂范,拉开“回头看”大幕。在省委赴晋城市“三讲”教育检查组指导下,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确定了当前和近期内需要集中力量尽快完成的整改任务。3月25日,市级四套班子集中进行学习,认真阅读和领会江泽民在广东高州市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会议上讲话,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向中央政治局通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三讲”情况的重要讲话,胡锦涛在全国第三次“三讲”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委田成平书记传达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江泽民在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山西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4月3日,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紧紧围绕“加强学习、抓好经济、用好干部、改进作风、解决问题”这一中心,对照集中教育期间个人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认真回顾反思,市委常委和政府班子成员逐个发言,自查自看。为进一步搞好“回头看”和落实整改措施,四套班子还召开各种座谈会,广听意见,并按先班子后个人的顺序,认真回顾“三讲”教育以来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践,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讨论,深入分析,找出差距和不足。各班子及其成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班子和个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重点。4月4日,中央赴山西“三讲”教育检查组和省委赴晋城市“三讲”教育检查组对晋城市级“三讲”教育“回头看”及县级“三讲”教育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听取了市委副书记、市“三讲”教育领导组第一副组长王家俊的工作汇报,中央检查组组长陈明枢对晋城市的“三讲”教育做了重要指示。到4月中旬,市级“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告一段落。 11月27日,晋城市委印发《关于县(市、区)和市直党政机关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市县处级"回头看"活动在56个单位全面展开。30日,全市县级“三讲”教育“回头看”动员会召开,会议要求,这次县级“回头看”,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整风精神,促进理论学习的深入和整改方案的进一步落实,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把“三讲”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县级“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历时1个多月,至2001年1月15日基本结束。 全市集中深入开展的“三讲”教育,历时两年,先后有11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9%。通过“三讲”教育,全市广大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自我教育,学习理论和加强党性锻炼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找准并抓住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再教育,拒腐防变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党性观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维护团结的意识明显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普遍提高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解决班子自身问题的能力有了提高,党要管党,书记带头抓党建的意识明显增强;深刻领会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听实情、办实事的务实工作作风明显增强;强化了中心意识,创业精神和兴市富民的责任感明显增强。 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市委在狠抓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继续加强和改善党对各项事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坚持和完善的根本保证。继1991年8月市委在全省首家召开人大工作会后,市委又多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积极推动和支持人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重大问题决定和重要人事任免等职权,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意见》。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县(市、区)二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1993年顺利完成了县(市、区)、乡换届工作。1995年6月至9月,组织市、县、乡三级2536名人大代表,开展了3个多月的“千人百点”调查活动,走访乡镇111个、行政村644个、厂矿单位374个,召开座谈会1227次,走访干部群众17825人,写出有分量的专题报告57份,提出建议1064条,为市委决策提供了依据。1996年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教委主任和公安、城建、乡镇企业三局局长开展述职评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工作中的问题及不足,要求受评述人认真搞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汇报。同年4月30日至5月6日,市三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赵国发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仁仓、史一大、张居太、乔随根、苏遇江、蒋佩玲为副主任;选举马巧珍为市人民政府市长,雷振声、白晚才、康杰南、成育廷、张和先、李富林为副市长;郭金文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姬银富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8年5月,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的决议》,制定了《晋城市1999-2000年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督促“一府两院”开展私开煤矿和市容环境等专项整治。截止1998年底,市人大共召开三届17次代表会议,累计审议议题123项,听取各种报告151个,作出决议、决定103项,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03件,确认代表议案13件,建议、批评、意见1993件,绝大部分都如期办结并答复代表。人大常委会共召开90次常委会议和186次主任会议,累计审议议题429项,听取“一府两院”报告265项,作出决议、决定140项,发出《审议意见转达书》74件,开展执法检查86次,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6人次,其中任命、批准任命、决定任命干部557人次,免去职务78人次,撤销职务6人,接受辞职24人次,不批准任命1人。1998年至2000年,市三届人大共召开3次全会,依法对《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计划草案》、《财政总预算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市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通过并分别作出有关决议。2000年4月12日,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补选贺锐为市人民政府市长。较好地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 (二)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1993年初,市委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重视政协工作,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政协工作,各级政协机关要积极主动地组织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1995年3月29日,市委、市政府对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1999年3月19日,市委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李拴纣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市长马巧珍作《提高认识,求真务实,不断增强政府扶持政协工作的力度》讲话。在市委的领导下,各级政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大局开展工作,发挥自身的人才优势,举办各类文化、技术培训班29个,培训各类人才1200多人次,进行各种咨询活动1500人次,为群众办实事400多件。此外,还开展了政协横向联系,为发展晋城经济牵线搭桥。与16个省、市政协建立了工作联系,参加横向联系协作会17次,签订经济技术协作意向书132项,总价值2600多万元。1993年,由晋城市政协牵头,参加了山西省首届实用技术交易会,达成意向110个,总价值4800万元。1996年4月29日至5月4日,政协晋城市三届一次会议召开,选举吴明东为主席,张天奎、李光明、王玉朝、周佩玉、邓培塘、张绍信、杜宽为副主席。截止2000年底,市政协共召开3届16次全委会议、53次常委会议、99次主席会议,收到并办理委员提案1800多件,进行调查研究600多次,提交重要调查报告400多篇,进行专题调查近400次,写出专题报告和建议案300多篇。其中许多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后受到高度重视,多数意见被采纳。 (三)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1992年5月,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发挥和强化科协在经济工作中作用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把科协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不断提高科协干部队伍素质,改善科协工作条件,增加科协经费,发挥科协、学会在经济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科技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重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积极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科技兴市做贡献。 同年6月1日,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对工青妇领导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一方面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要切实关心和加强共青妇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为工青妇独立自主地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月10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关心老干部的生活待遇、住房、医疗、学习,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发挥老干部余热;抓好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思想。 (四)加强对军队和政法工作的领导 1992年7月27日,晋城市召开党政军联席会议,市委书记薛荣哲作了《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推动全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再上新台阶》的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充分认识党管武装的重要意义,关注人民武装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摆正民兵工作在新形势下应有的位置,使民兵工作再上新台阶。1994年3月,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四个〈决定〉的意见》,指出,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大力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的意见》、《关于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部队为山西经济上新台阶建功立业的决定》、《关于组织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决定》和《关于在全省人武系统深入开展以劳养武活动的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西省民兵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全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对民兵工作要加强领导,给予大力支持,搞好各种保障,使晋城市的民兵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7月6日,对全市民兵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20个民兵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号召全市民兵为保证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再立新功。1995年4月17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召开议军会议,着重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及武装工作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9月14日,市四大班子及军分区的领导共同检阅了全市民兵军事比武。1996年2月14日,市委、市政府、晋城军分区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此后,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均改归军队建制,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编制为正团级。1997年12月29日,晋城军分区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市领导李拴纣、马巧珍、殷理田及晋城军分区司令员周增文、政委吴宝和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军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组织民兵为晋城市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1992年5月,市委发出《关于加强政法工作领导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政治教育,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抓好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广大干警业务素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带出一支好队伍;严格把好进人关,禁止把不合格人员调入政法部门;抓典型,树标兵,弘扬正气;开展爱民便民、廉法执法活动。《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法工作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作用。 五、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992年至2000年,全市持续开展“二五”、“三五”普法教育,深入进行各种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针对各种不同对象,在全市推行了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和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学法日”制度,推动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在学校开展了法制教育“六个一”活动,下发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普遍加大了青少年普法力度;在企业以《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为重点,在农村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加强对广大职工、农民进行法制教育。通过学习宣传,大大提高了全市各行各业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水平。此外,加强法律服务和基层民调工作。至2000年,依照《晋城市“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全市6县(市、区)、12个乡镇、1169个村(居)委、2145所中学、314家行政执法单位、336家企业依法治理达标。 (二)开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专项斗争 1992年至2000年,晋城市委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狠抓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既坚持经常性的打击,又根据社会治安的实际需要,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或几次专项斗争。通过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1992年,开展以打击杀人、爆炸、抢劫、强奸、流氓滋扰、重大盗窃等严重犯罪活动为重点的打击行动,共打掉犯罪团伙40个,抓捕各类犯罪分子523人,追回赃款赃物总值30余万元。特别是在“6?10”特大案件中,全市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广大干部、群众、民兵协同作战,经过5昼夜奋战,一举击毙在晋普山矿枪杀6人、重伤1人,并持枪潜逃的重大案犯。6月24日,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了在“6?10”围捕战斗中立功的人员。此后,省委、省政府也对参加这次战斗的全体指战员通报嘉奖。 1993年3月,开展了围歼“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7月,大力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重点打击流氓犯罪团伙。全年共打掉犯罪团伙229个,其中“车匪路霸”团伙92个,流氓团伙65个,查处团伙成员920人,挽回经济损失930余万元。 1994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全市集中开展了“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行动,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09个,抓获在逃犯92名,缴获赃款赃物总值170余万元。11月14日,市委召开电话会议,要求立即在全市开展一次有重点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 1995年1月20日,晋城市发生一起歹徒持枪劫车特大案件。在围捕罪犯过程中,广大公安干警不畏牺牲,与罪犯展开英勇搏斗,终将罪犯擒获。干警王东升在战斗中不幸牺牲,柳锁堂、李航兵等身负重伤。1月27日,市委作出《关于开展向王东升、柳锁堂、李航兵等学习活动的决定》,全市掀起学英雄、创伟业的热潮。3月,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召开,确定继续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为重点,开展四项专项斗争,即开展以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为重点的严打整治,以及“扫黄”、“打非”,破获积案、隐漏案,抓捕重大在逃案犯等专项斗争。共破获重特大案件609起,其中破获积案、隐漏案405起,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09个,抓捕案犯268名,查处治安案件3842起,缴获赃款赃物总值519万元。 1996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团扫恶”行动,要求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实行整体作战,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收黑枪、制乱点为重点,给各种犯罪团伙和社会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10月28日,全市在古书院举办“打团扫恶”斗争成果展览,展示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1728起,打掉的犯罪团伙222个,缴获的赃物651.3万元。 1997年,市委在工作要点中,再次强调要引申“三五”普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努力形成社会稳定,法制健全,治安良好的社会局面。全市开展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团伙犯罪和社会恶势力、打击经济犯罪和禁黄、禁赌、禁毒的“三打三禁”斗争。在从重从快严惩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坚持从严从重打击了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共立案处理经济案件490余件,严惩了一批民愤极大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 1998年2月10日,全市开展专项打假斗争,对涉嫌制造销售假冒伪劣烟酒、饮料、食品、药品、农药、化肥等物资的犯罪人员展开全面清剿。至3月底50天内,共抽调打假执法人员4162人,查处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47件,端掉制售假黑窝点35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的总价值734万元,120个企业因制假售假和商品质量问题被勒令停业整顿。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继续引申全市“三打三禁”斗争的通知》,继续开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经济犯罪,下大力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三打三禁”以打击严重暴力和严重侵财犯罪为重点,遏制特大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以禁毒为主,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国庆节前夕,全市展开“百日禁毒大行动”。至年底,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5981起,治安处罚11179人,其中查获卖淫嫖娼人员260人,赌博人员4733人。查获涉毒案155起198人,缴获海洛因60.3克,公开焚烧各类毒品500余公斤。 1999年,全市开展了反抢劫机动车犯罪活动、追逃专项斗争、严打涉爆犯罪和“两打一整治”等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71起,破案率达83%,其中重特大案件69起,抓获犯罪嫌疑1603人,打掉犯罪团伙197个816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追逃”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网上优势,抓获各类在逃犯668名,其中抓获部级督捕对象1名,省级督捕对象5名,市级督捕对象3名,使一批重大在逃犯落入法网。坚持从严从快的原则,检察机关批捕684件1287人,起诉1417人。法院一审判决刑事案件1125件,审结率达95%,1155人被刑事处罚,43人被判处无期以上刑罚。同时,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加大对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金融诈骗、伪造倒卖发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破获经济案件73起,挽回经济损失928.2万元,有效的维护了经济秩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职务犯罪案件138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4人,挖出了一批腐败“串案”、“窝案”,有力地震摄了违法犯罪分子。 2000年,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是查获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骨干分子藏匿、携带的非法书籍和宣传品3000余份,对21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实施了拘捕,依法撤销了20个气功类社团,对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进行了教育转化。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抢劫、入室盗窃”、“五十天侦破大会战”、“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421起,破获1867起,破案率为77.1%。特别是破获了一批大要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批捕案件717件1300人,依法批准逮捕627件1094人。审判机关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178件,审结1155件,判处犯罪分子1615人。在"打拐"专项斗争中,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33起,抓获人贩子78名,解救被拐妇女儿童123名。三是严惩各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破获各类经济案件160起,涉案金额2129.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13人,打掉经济犯罪集团6个20名。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74件82人,法院系统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883件,及时公正处理了一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案件,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四是继续加大治安案件查处力度,狠狠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极大地净化了社会风气。全市共受理治安案件5615起,查处5569起,查处率99.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10477人,罚款362万元,没收财物总额72.6万元。其中查获卖淫嫖娼案97起241人,查获赌博团伙163个705人,查获涉毒案件153起170人。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92年3月,全市开展了首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这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广大人民群众综合治理的意识。1992年至1995年,开展了以基层综合治理的机构建设,强化基础工作和完善基础设施为内容的“基层基础年”活动。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狠抓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会、民调会、治安巡逻队以及民兵、共青团等基层组织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任务、报酬五落实。到1997年,全市建立治保会2800多个,民调会2700多个,治安巡逻队250余支,季节性巡逻队2200余支,“三老”(老干部、老职工、老党员)巡逻队80余支,形成了公安政法部门力量与群防群治力量相互交会结合的预防、打击犯罪的网络。在基础工作方面,突出了对青少年、流动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广大农村普遍建立起家庭治安档案,开展了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双文明户等活动,促进了村风民风好转。普遍建立起“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会,有的还设置了“回归基金”,通过定帮教对象,定帮教责任,定帮教时限活动,帮就业,帮转化,帮致富,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务管理为手段,其它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在基础设施方面,全市32个基层法庭全部建成标准化法庭,54个基层派出所全部进行了新建、改建,配备了较先进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器材。晋城市郊区在综合治理方面,紧紧围绕全区的经济发展和小康村建设,创造了“治乱入手,治穷挖根,治散固本”12字经验,体现了治表与治本、政治与经济、教育管理与打击惩办的结合与统一。1992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在显著位置,以《晋城市郊区综合治理“老大难”村》为题,介绍了晋城郊区表本兼治,多管齐下,实现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的经验。1994年10月,山西省基层基础年活动表彰会议在晋城召开,省领导对晋城市的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 与此同时,在城镇和工矿区普遍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以一个相对集中的居民区作为一个治安单元,实行群防群治。到1997年,全市建成安全文明小区198个,安全文明村镇856个,分别占规划总数的41%和54%。1997年6月19日,全省安全文明小区建设现场会在晋城召开。 1993年12月,晋城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纪检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各级各单位一把手是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将综治工作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对不重视综治工作、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市、县、乡、村每年都逐级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按照打击、防范、教育、建设、管理、改造6个方面,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分解为100分,年初签约,年终兑现,目标具体,职责明确,有力地推动了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1994年,晋城市被评为全省综合治理工作达标市,1995年成为全省综治先进市,1996年跨入全国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行列。 1998年,建立健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三项制度,包括成立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制度。199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省委维护稳定三项制度的意见》。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维护稳定领导组,层层落实维护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并对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稳定进行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各级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确立了由各级书记负总责的信访领导责任制,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即18条),实行领导包案制。各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市委的《意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交由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处置解决,有效地纠正了错的,保护了对的,治裁了违法违纪的。坚持排查摸底,早预防,早动手,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善解人意说服疏导,平心静气谈问题,通情达理办事情。搞好督查工作,尽量避免重访案。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集体上访较过去明显下降。据初步统计,2000年,通过领导包案和信访督查,使36个村委换届选举违法现象得到纠正重选;53个村的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23个无证经营煤矿被彻底查封,为村集体追回和收回资金30余万元;5个村群众住房因地下采矿出现裂缝得到合理赔偿;12个集体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得到妥善解决。依法坚决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及时制止和妥善处置了“法轮功”练习者的非法聚集活动,促使972名“法轮功”练习者主动与邪教组织彻底决裂。 由于坚持了“护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和贯彻了“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办实事;抓队伍,保稳定"的工作思路,积极落实领导责任制,引深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和经济犯罪,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重点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1999年底,全市建成安全文明小区437个,占总数的90%;建成安全文明村1890个,占农村总数的82%,被省综治委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市。2000年6月9日,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到晋城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晋城市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综治工作先进市。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崔利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