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诗人、书法家----张慎言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3-02-20 00:00 张慎言(1577—1645) 明大臣、诗人、书法家。字金铭,号藐山,阳城县屯城村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初任山东寿张、曹县、清河知县。泰昌元年(1620)升任陕西道御史。天启初(1621)出督京畿屯田,提出官种、民种、佃种、军种、屯种5法。并让逃荒关内的难民“以无家之众垦不耕之田”。致垦田扩大,粟谷添加。天启五年(1625)遭诬陷被发配肃州(今甘肃酒泉)。复起后任太仆少卿、太常卿、刑部右侍郎。因违圣意,于崇祯三年(1630)再次被革职。崇祯十一年(1638)复被起用,任工部右侍郎,力主重生产、轻赋税,不被采行。曾7次上疏辞归,不准。后迁任南京户部尚书,掌右都御史事。崇祯十七年(1644)五月,福王在南京即帝位,慎言任吏部尚书,曾上疏“中兴十议”,未予采行。请退后,寄居安徽芜湖、宣城。不久,南明灭亡,慎言患病,戒药不治而卒。慎言工书法,与大书法家董其昌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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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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